追究刑责!连续6年财务造假,金通灵及核心高管被提起公诉 | 大鱼财经
新黄河  2天前 21:35

新黄河记者:苏冉  

公司连续6年财务造假,核心高管集体涉罪!7月17日,金通灵(300091)发布公告,公司于近日收到检察机关的《起诉书》,公司及原董事长季伟、原财务总监袁学礼、原监事冒鑫鹏等被指控犯有欺诈发行股票罪;季伟、袁学礼、许坤明、冒鑫鹏等6人同时被控违规披露重要信息罪。

根据检察机关指控,金通灵在2017年至2022年期间,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提供记载虚假财务数据的年度报告,其间有4年将亏损披露为盈利,造成投资者经济损失,情节特别严重。值得一提的是,金通灵及高管从去年开始连续被罚,先是被监管部门罚款570万元,随后又被投资者送上法庭,需要承担高额民事赔偿。此外,因金通灵案被罚的中介机构已经多达5家。

系统性虚增或虚减财务数据,5万名投资者集体索赔

作为近年来最为引人关注的严重财务造假案之一,金通灵数名嫌疑人的刑事处罚恐难以避免,甚至将面临牢狱之灾。

金通灵成立于1993年4月,前身为南通通灵电机厂,后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6月25日,金通灵在创业板上市,6年多以后,开启“造假模式”。

经查明,金通灵在2017年至2022年期间,通过伪造工程进度确认表、未发货提前确认收入等手段,系统性虚增或虚减财务数据。其中,2017年、2018年、2021年、2022年分别虚增营业收入5.01亿元、5.5亿元、6893万元、1530万元,虚增利润总额1.46亿元、1.48亿元、7398万元、4332万元;2019年、2020年则通过虚减收入和虚增利润掩盖亏损。其间,金通灵虚增或虚减利润总额分别占公司各年度披露利润总额(绝对值)的103.06%、133.10%、31.35%、101.55%、5774.38%、11.83%,导致公司相应年度报告涉嫌存在虚假记载。

根据以上违规事实,2024年初,江苏证监局对金通灵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这是该公司收到的第一张涉事罚单。彼时,金通灵及其4名相关人员被罚款570万元,其中,金通灵被罚150万元;时任董事长、副董事长兼总经理季伟被罚最重,为200万元。

2024年12月16日,金通灵收到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10名自然人投资者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为由对金通灵、季伟等多名高管,以及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华西证券、光大证券、国海证券等中介机构提起民事诉讼,要求金通灵赔偿投资差额损失、佣金和印花税损失共计约75.64万元,判令其余被告对金通灵公司的前述赔偿责任承担连带责任。

2024年12月30日,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有限责任公司称接受60名权利人的特别授权,向法院申请作为代表人参加诉讼。2024年12月31日,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特别代表人诉讼权利登记公告,将对金通灵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展开审理。截至2025年1月27日,所涉投资者人数已经提升至5万人左右,公司需承担的赔偿金额较大。

除了财务造假等问题,金通灵本身经营状况也不容乐观,公司近五年净利润持续亏损,现金流也一直为负。今年一季度,公司实现归母净利润-7287.74万元,同比减少197.51%。同时,因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净流出增加及部分账户资金被冻结,公司一季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8030.02万元,同比减少180.79%。

此外,金通灵还面临着严重的债务问题。据公司公告,截至5月24日,公司及部分控股子公司在银行、融资租赁机构的债务逾期本金为1.97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8.95%。

资本市场“看门人”被罚停业半年,7月至今已有5家上市公司涉刑

金通灵案备受关注的不仅是公司财务造假本身,还有5家中介机构因该案被“点名”。

去年5月,江苏证监局发布了对大华所的行政处罚书。公告显示,因大华所在对金通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进行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期间,未能勤勉尽责,责令大华所改正,没收业务收入688.68万元,处以3443.4万元罚款,并暂停从事证券服务业务6个月。参与金通灵2017年至2022年审计的三位注册会计师范荣、颜利胜和胡志刚,均被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罚款150万元、80万元和40万元。

此外,华西证券在金通灵2019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保荐项目的执业过程中存在尽职调查工作未勤勉尽责、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上市保荐书存在不实记载等问题。监管部门决定对华西证券采取暂停保荐业务资格6个月的监管措施,暂停期间自2024年4月28日至10月27日。

除了大华与华西证券,还有三家中介机构因金通灵案被处罚。2017~2022年间,曾经为金通灵提供服务的东吴证券、国海证券、光大证券也纷纷收到罚单。而且,除东吴证券被罚系因在金通灵2021年非公开发行债券项目中未勤勉尽责以外,其余券商所涉问题均与持续督导阶段高度相关。

业内认为,监管层对中介机构进行处罚,给会计师事务所敲响了警钟。因为相关审计报告的编制、信息披露等环节会成为监管的重点,这些环节出现问题,可能会对相应的会计师事务所从重从严处罚,从而影响到会计师事务所的声誉和未来生计。未来,会计师事务所应该更加严格地履行职业操守,积极地扮演好这个资本市场“看门人”的角色。

“近两年,大量的中介机构没有尽到职责,合谋甚至帮助上市公司弄虚作假,导致大量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存疑。”有专家发文表示,在资本市场发展过程中,会出现大大小小的“蛀虫”。把这些“蛀虫”及时清除干净,才能保持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监管层对券商等中介机构进行密集处罚,实际上是对此前积累问题的集中处理。金通灵案表明,监管层将对出现问题的中介机构和上市公司进行常态化打击处罚。

事实上,不仅是金通灵,公开信息显示,仅7月1日至7月17日的短短17天内,涉刑的上市公司即有5家。

7月4日晚间,锦州港发布公告,因涉嫌违规披露重要信息罪,其副总裁宁鸿鹏、曹成被辽宁省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逮捕;7月7日晚间,瑞斯康达公告称,因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其董事长兼总经理李月杰、董事朱春城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其中朱春城已被取保候审;7月11日晚间,ST起步公告称,公司及前任董事长、总经理、副总裁、董秘、财务总监共5名高管及1名供应链总监,集体被起诉。ST起步及其主要责任人被指涉嫌欺诈发行证券罪、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同日,ST东时发布公告,表示其实控人徐雄因犯操纵证券市场罪,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6个月,并处罚金1.7亿元。

清华大学国家金融研究院院长、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副院长田轩认为,违规上市公司“首恶”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能够及时制止他们的严重违法行为继续蔓延,防止更多投资者受到误导,保障证券市场交易的公平、公正和透明。

编辑:陈彤彤  校对:汤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