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黄河记者:苏冉
近日,天安财险发布的《关于2015年资本补充债券无法按期兑付的公告》显示,该公司一笔53亿元资本补充债“15天安财险”当日到期后,因偿付能力不足,预计无法还本付息。
预计无法还本付息的原因是,公司不能确保在偿付本期债券本息后的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100%且有能力清偿其他负债的本金和利息。事实上,天安财险由于涉及多项违法违规行为,今年6月已被监管部门吊销业务许可证。
53亿资本债打水漂,天安财险5年前曾选择“不赎回”
“15天安财险”为天安财险于2015年9月29日发行的资本补充债券,发行总额53亿元,为10年期固定利率债券,在第5年末附有条件的发行人赎回权。债券发行期限为2015年9月29日至2025年9月30日,计息期限为2015年9月30日至2025年9月29日,付息日为2017年9月30日,兑付日为2025年9月30日。
梳理发现,天安财险这笔债券,2015年发行时票面利率前五年5.97%,后五年升至6.97%,在当年的保险债中并不算低。在不少投资者看来,保险公司背靠“金融牌照”,资本补充债比普通企业债更安全,然而合同里早已注明:“偿付后充足率不低于100%且能清偿其他债务时才可还本付息”字样。
转折点发生在2020年7月,彼时,因天安财险等公司触发了相关法规规定的接管条件,为保护保险活动当事人、信托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原银保监会依法对公司实施接管。在那年9月的十字路口,天安财险选择“不赎回”,并称公司正在开展清产核资工作, “15天安财险”计息挂账。
业内人士分析,资本补充债的设计初衷就包含“风险吸收”功能,当保险公司偿付能力告急,这笔钱可以先不还,甚至减记,优先保障保单持有人和普通债权人。然而,过去几年间,国内金融市场的“刚性兑付”惯性太强,投资者不相信保险公司真的会让这笔债务“违约”。
直到天安财险此次发布无法按期兑付公告,意味着该公司账上资金不足,只能先保保单,再保日常债务,资本债投资者只能往后排。这53亿,有可能成为保险业打破“隐性刚兑”的第一块多米诺骨牌。
根据《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资本补充债券发行公告》,公司已与本期债券的债券持有人开展积极沟通,全力配合债券持有人的相关诉求,后续将在公司的风险处置工作中对本期债券统筹安排、处理。
在业内看来,天安财险违约不是个例。2020年,包商银行对65亿元二级资本债进行了“全额减记”,即本金一笔勾销,曾震惊市场。彼时,包商银行二级资本债券全额减记在国内银行二级资本债发行历史上尚属首次,释放的打破刚性兑付信号非常明显,该事件也打击了市场对于中小银行资本工具投资的信心。如今看来,天安财险像是那场危机在保险领域的延时回声。
违约早有征兆,今年6月曾被吊销牌照
事实上,天安财险的流动性问题早有征兆。
公开资料显示,天安财险是中国第四家财产险保险公司,也是第二家按照现代企业制度和国际标准组建的股份制商业保险公司,成立于1995年,注册资本金177.64亿元。股东西水股份及三家合伙企业金奥凯达、国亚创豪、恒锦宇盛合计持有并控制50.87%股权。
公司曾拥有33家分公司(含航运保险中心)、263家地市级中支公司及944家支公司级营业网点,经营区域覆盖了除港澳台、西藏、青海、宁夏及内蒙古以外的全国主要行政区域。
前些年,天安财险曾因理财型业务快速扩张,但成也萧何败也萧何。随着投资性保险业务停售及逐步到期,2017年下半年起,天安财险便开始应对理财险到期给付问题。
2020年上半年,天安财险持有的信托产品等资产到期后发生实质性违约,成为退市西水当年巨额亏损的主因。2020年上半年,西水股份实现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270.9亿元,主要原因是本期天安财险计提投资资产减值所致。
自2020年7月起,天安财险被原银保监会接管,开始了一段寻“保”旅程。
2020年7月17日,因天安财险等公司触发了相关法规规定的接管条件,为保护保险活动当事人、信托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原银保监会依法对天安财险、华夏人寿、天安人寿、易安财险、新时代信托、新华信托等6家机构实施接管,并派驻接管组。同时,证监会对新时代证券、国盛证券和国盛期货实施接管。
2022年6月,天安财险曾在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以21亿元的底价挂牌转让其保险业务资产包,包括天安财险的资产、负债及保险业务。首次挂牌无人摘牌后,天安财险于同年7月“重新”竞拍,拟以底价19.024亿元挂牌其保险业务资产包,可惜仍未能成功交易。
天安财险化险工作于2024年取得重要进展,当年成立的申能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受让了天安财险的保险业务,包括天安财险的资产、负债及保险业务等。
不过,今年6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披露,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因公司治理报告与实际情况不符,部分拟任高级管理人员未经任职资格许可即履职,违规通过信托、存款、理财、股权基金投资向关联方输送利益,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的保险条款、保险费率,向监管部门提供虚假报告、报表、文件和资料等被罚。
罚单显示,金融监管总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等相关规定,对天安财险吊销业务许可证。同时,天安财险的郭予丰等16名相关责任人员警告并罚款共计253万元;郭予丰、赵兴桐、高焕利、张祥祯、马淑伟等责任人员撤销任职资格。
编辑:刘丹 校对:汤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