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全国性社会组织勿为非法社会组织站台、提供庇护
澎湃新闻  3小时前

近期,多个全国性社会组织相继转发了一份《民政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配合做好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工作的通知》。

民政部办公厅方面指出,近年来,民政部会同相关部门先后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三次专项行动,对各类非法社会组织给予严厉打击,取得了积极成效。当前,一些境内外机构和人员未经境内主管部门登记,擅自以行业协会、学会等社会组织名义开展活动,活动形式更为隐蔽,活动手法更为多样,社会危害仍较为突出。

通知要求,各全国性社会组织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不仅是维护自身权益的现实需要,更是履行社会责任的重要体现,切实增强配合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努力为社会组织领域正本清源贡献力量。

这份通知明确,各全国性社会组织要进一步强化法治意识和风险意识,加强自身建设、健全内部治理,走好全国社会组织“第一方阵”。不倡导、不发起、不参与成立非法社会组织,不加入非法社会组织,不为非法社会组织“站台”或“代言”;不接受非法社会组织作为分支机构、下属机构,不为非法社会组织逃避监管提供庇护;不将银行账户、活动场地等提供给非法社会组织使用;自有宣传渠道不为非法社会组织提供任何服务;不与非法社会组织合作开展活动,不资助非法社会组织,不接受非法社会组织的捐赠、资助;禁止发起、参与非法社会组织活动的人员担任本组织负责人、名誉职务等;禁止非法社会组织或其负责人参加本组织任何活动。

通知还提到,要动员本领域、本行业抵制非法社会组织活动。各全国性社会组织要结合自身特点和工作实际,全方位、多形式、多渠道宣传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相关政策法规、工作要求、典型案例等,深入揭批非法社会组织惯用伎俩和社会危害,营造非法社会组织“过街老鼠人人喊打”的社会氛围。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可以通过发布公告、召开有关会议等方式,发动广大会员、从业人员踊跃参与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工作,坚决抵制非法社会组织活动。学术类社会团体可以通过学术研究、研讨交流等方式,为新形势下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工作提供更多理论研究成果。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可以结合开展公益慈善项目、社会服务活动,向参与主体宣讲公益理念和政策法规,防范非法社会组织以公益慈善、社会服务之名圈钱敛财。

澎湃新闻注意到,部分全国性社会组织在转发上述通知时提到,要严格对照民政部通知要求,逐条自查,坚决杜绝与非法社会组织产生任何关联。

公开报道显示,2026年以来,民政部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指导各级民政部门毫不松懈推进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工作,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上半年全国各级民政部门累计处置非法社会组织702个,其中列入涉嫌非法社会组织名单或协查通告163个、依法取缔63个、责令解散399个、引导登记77个,打击整治工作取得新成效。

编辑:刘玉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