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黄河记者:殷玉国
针对近日舆论关注的演员那某某茜有关情况,6月21日,联合工作组通报了核查情况。关于那某某茜高考报名问题,通报指出,2008年,那某某茜在户口所在地呼和浩特市,以呼和浩特第八中学城镇应届生身份参加高考报名,但实际没有该校就读经历及学籍,相关行为涉嫌高考报名材料造假。
提供假报名材料参加考试,会怎样处理?法律界人士分析认为,这主要取决于提供假材料的性质以及考试的性质。考试人提供假的报名材料参加考试,如果涉及伪造国家机关证件、印章或身份证件,或者冒用他人身份,都有可能构成犯罪,并可能面临刑事处罚。
山东居高律师事务所主任李岫岩介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如果提供的假报名材料涉及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那么将可能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的处罚。情节严重的,还可能面临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国家教育部对普通高校招生工作有明确规定,考生、考试工作人员、社会其他人员在高校招生的报名、考试、录取等各环节出现违规行为的,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确定的程序和规定严肃处理,依法依规追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责任;涉嫌犯罪的,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编辑:陈彤彤 校对:王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