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民警猥亵继女案一审宣判,男子获刑八年,女孩母亲称将申请刑事抗诉
新黄河  3天前 18:21

新黄河记者:谭登方  

8月11日下午,上海民警猥亵继女案在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法院一审宣判。新黄河记者从受害者母亲李女士处获悉,民警刘某涛一审获刑8年。对于该判决结果,李女士表示将申请刑事抗诉。此前,李女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曾表示希望能对嫌疑人顶格处罚。

据新黄河此前报道,家住上海的李女士反映她的前夫刘某涛是上海市公安局城市轨道和公交总队的一名民警,二人是一对再婚夫妇。在李女士带着女儿离婚并与刘某涛同居及登记结婚后,刘某涛曾多次猥亵其女儿黄某某并威胁黄某某不要讲出去,否则会将其连同其母亲一起杀掉。2023年底,李女士与刘某涛二人多次发生争吵后,李女士和女儿黄某某鼓起勇气决定报警。2024年1月29日,上海市公安局虹口分局对李女士女儿黄某某被猥亵一案进行立案调查。

新黄河记者从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起诉书中获悉,上海市公安局民警刘某涛于2010年至2012年期间,及2015年8月16日、2018年11月某日和2021年3月某日,多次对继女黄某某实施猥亵,虹口区人民检察院以刘某涛涉嫌猥亵儿童罪、强制猥亵罪提起公诉。2024年11月28日下午,该案在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法院一审开庭,庭审直至傍晚结束,法院未当庭宣判。

关于此案的量刑是否合理,记者咨询了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律师付建,他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猥亵儿童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有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强制猥亵他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罪,或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刘某涛在继女未满14周岁时多次实施猥亵行为,构成猥亵儿童罪;在其满14周岁后继续实施猥亵,构成强制猥亵罪,数罪并罚判处8年,基本符合法律对多起猥亵犯罪且情节较为严重情况的量刑规定。”

校对:刘恬  编辑:刘玉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