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黄河记者:郭梦桐
近日,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正式命名第十二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在本次命名的24个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地、州、盟)中,枣庄市光荣上榜,标志着枣庄市民族工作迈上新台阶,再添一项极具分量的国家级荣誉。
“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是民族工作领域的最高荣誉。自全国创建示范项目清理优化后,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成为经批准保留且长期开展的民族工作领域唯一国家级创建示范项目,每两年评选命名一次。新的创建指标体系涵盖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及生态文明建设等多个维度,综合性、权威性更强,含金量十足。此次成功获评,是对枣庄市长期以来扎实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的国家级认可与最高褒奖。
近年来,枣庄市坚定不移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立足本地资源禀赋与产业发展实际,以全局视野系统谋划,以实干担当狠抓落实。该市创新性地将石榴外在的美好形象与内在“千籽同一、紧密相连”的深刻寓意,深度融入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实践,精心打造并持续深化“榴乡团结花更红”特色品牌矩阵建设。
在实践中,枣庄探索形成了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案例与成熟经验:创新实施“三全三评”工作机制,扎实推进各级学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从“人、事、物”三个维度生动讲好中华民族共同体故事;通过“六联共融”模式有效促进各民族在空间、文化、经济、社会、心理等方面的全方位嵌入。这些扎实有效的举措,共同构建了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的“枣庄样板”,为东中部地区乃至全国提供了有益借鉴。
荣誉既是肯定,更是新的起点。下一步,枣庄市将以成功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为契机,始终坚守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一主线,建立健全常态化、长效化工作机制,持续巩固提升创建成果。枣庄市将进一步深化创建主题内涵,创新工作方式与载体,拓展宣传教育阵地渠道,扩大社会各界参与广度与深度,努力探索出更多体现时代要求、富有枣庄特色的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新经验、新路径,聚力打造东中部地区创建样板的“升级版”,为枣庄加快打造“资源型城市绿色低碳转型发展引领市”凝聚更为广泛的民族力量,注入更加强劲的团结动能。
编辑:曹梦佳 校对:汤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