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发文:鼓励有条件的幼儿园招收2至3岁幼儿
新黄河  2025年02月12日

新黄河记者:薛冬  

2月12日上午,山东省政府新闻办举行发布会,介绍山东创新普惠育幼服务体系,推动生育友好型社会建设情况。

新黄河记者从发布会上获悉,“十四五”以来,全省新建改扩建幼儿园1339所、新增学位32万个。截至2024年底,全省幼儿园总数达1.97万所,在园幼儿254万人,幼儿园三年毛入园率达到95%,低价优质的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到94%,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达60%以上。特别是农村地区,我们推行农村幼儿园镇村一体化改革,92%的乡镇幼儿园实现了“镇村一体化”管理,有力提高了农村幼儿园的质量和水平。

把普惠性幼儿园保障做实。建立普惠性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财政保障机制,确定最低标准为每生每年710元。强化保教成本监审机制,确保合理收费,要求每3年开展一次保教成本监审,每3-5年进行一次保教费动态调整。完善学前教育资助体系,“十四五”以来,发放学前教育政府助学金9.10亿元,惠及困难儿童74.33万人,为9.08万名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免除保教费2.39亿元。强化师资配备,为幼儿园单独设置1%的正高级岗位比例,副高级岗位设置比例提高至10%。

把科学保育教育水平做优。坚持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充分发挥典型示范的引领带动作用,出版《幼小衔接指导手册》,公布49项幼儿园“小学化”负面清单,持续强化幼小衔接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建立教研指导责任区制度,确保小学一年级“零起点”教学,让孩子的童年充满阳光和欢乐。

把普及普惠县创建做强。近几年来,全省已有50个县(市、区)通过国家验收,2025年又有31个县(市、区)申请创建,整体水平走在全国前列。这些地方在财政投入、师资配备、保教质量等方面都整体得到提升,辖区内的孩子享受到更加普惠优质的学前教育。

随着出生人口的下降,幼儿园已经比较平稳地渡过了人口出生高峰期,有了一定的余力,可以继续为家长带娃提供更多的帮助。近期,山东锚定家庭育儿需求,打破壁垒,推进政策贯通,在全国率先以省政府办公厅文件印发《支持幼儿园开设托班的若干措施(试行)》,进一步明确了幼儿园发挥自身优势开展托育质量的重点。

扩容托幼融合“增托位”。鼓励所有具备条件的幼儿园在满足3-6岁幼儿入园需求基础上,坚持应招尽招的原则,广泛开设托班,同时根据2-3岁幼儿的特点,对托班环境设施进行改造,要求新建居住区配套幼儿园规划和建设要统筹考虑托育需求,争取到2025年底,能够提供托位10万个左右。

突出惠民利民“减负担”。要求所有普惠性幼儿园开设的托班提供普惠性托育服务,按普惠性价格收费。坚持“财政支持一部分、税费减免、单位分担”原则,将幼儿园开设的托班与学前班一样给予财政保障;幼儿园开设托班免缴增值税;单位职工子女入托,单位可报销照护孩子的部分费用,切实减轻孩子养育负担。

注重科学照护“保安全”。由于2-3岁幼儿身心较为脆弱,需要更加专业精心地呵护保障。鼓励有条件的高等院校、职业院校开设托育相关专业,加快专业人才培养;加强幼儿园卫生保健人员专业能力建设,指导各幼儿园与附近定点医院、专家团队建立应急响应机制;要求充分发挥家委会作用,幼儿园可以探索家长轮值陪护照料机制,为托育幼儿健康成长提供保障。

拓展保障措施“促发展”。将托班幼儿与学前班幼儿一并纳入全国学前教育管理系统登记管理,与其他幼儿一样也享受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保障。将托班教师与其他教师一样也纳入幼儿园教师培训计划,享受同等激励保障待遇。将幼儿园托班管理纳入幼儿园保育教育质量评价体系,确保更好质量。

校对:杨荷放  编辑:刘玉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