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黄河记者:张帅
“现在开庭……”随着法槌落下,在庄严的国徽下,一条横幅,几张桌椅,一场巡回审判在康庄镇“两代表一委员”为民工作室拉开了序幕。
近日,山东省临清市人民法院康庄人民法庭以巡回审判的方式审理一起借款合同纠纷案件,邀请当地近20位网格员、群众旁听庭审,承办法官现场普法,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赵某与于某系朋友关系,二人于2023年5月共同承揽聊城市东昌府区旧小区部分改造工程。当事人双方于2024年9月24日进行核算,于某当天为赵某出具欠条一张,载明欠款金额为17000元,并承诺2个月内还清。2个月后,赵某多次催要未果,遂将于某告上法庭。
开庭前,于某突然打电话告知,其本人驾车在参加开庭的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受损,当天上午无法到庭。为保证庭审的正常进行、减轻当事人的诉累,经当事人双方同意,该院康庄法庭决定安排赵某在康庄镇“两代表一委员”为民工作室现场参加开庭,同时于某通过网络参加开庭。
法庭上,被告于某称出具欠条时记不清所欠金额,出具欠条之后发现之前已偿还原告赵某10000元,故尚欠赵某7000元;原告赵某称,其收到前述10000元的时间早于欠条出具时间,该款项与涉案欠款无关。
庭审过程中,该院承办法官依照庭审程序,有序推进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最后陈述等环节,充分听取当事人双方的诉辩意见,并明确告知双方当事人,对各自提出的诉讼请求应提供证据加以证明,否则应承担相应后果。
整个庭审过程严谨有序,既保证了当事人的合法诉讼权利,又加深了群众对法院工作的了解,获得了当事人及旁听人员的一致认可。因双方当事人分歧较大,承办法官当庭调解未果。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于某向原告赵某偿还欠款17000元及利息,双方当事人均未上诉。
这次巡回审判不仅是一次“接地气”的审判,更是一节生动的普法课。在此次巡回审判中,旁听人员通过“沉浸式”庭审观摩,“零距离”感受案件审理,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法律法规有了更深刻的理解和认识。
该院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持续延伸司法触角,充分发挥人民法庭“审判+普法”职能作用,开展巡回审判以案释法,为人民群众提供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真正做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编辑:俞丹 通讯员:王希玉 王伟 校对:杨荷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