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去年受理涉外商事案件452件,审结397件
新黄河  6小时前

新黄河记者:张帅  

5月13日上午,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合法权益”发布会。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民四庭庭长张传毅通报了2024年6月以来全省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合法权益专项行动成果。通过多元解纷、多方协同、仲裁监督等举措,山东法院实现涉外商事海事审判提质增效。数据显示,2024年全省受理涉外商事案件452件、海事案件1983件;同时,仲裁司法审查案件办结2091件,同比上升7.08%,国际司法协助案件办结261件,多项创新机制和典型案例在全省乃至全国推广。

调解促和:跨国企业主动“选中国司法”

2024年,全省法院受理涉外商事(含涉港澳台商事)案件452件,审结397件;受理一、二审海事案件1983件,审结1975件。在涉外案件中,全省法院充分发挥调解这一重要作用,化解矛盾纠纷,力争实现案结、事了、人和。典型案例如,青岛海事法院在“努萨”轮案中,促成利比里亚籍原告与印度尼西亚籍被告主动中止新加坡仲裁程序,在中国司法框架内握手言和。

同时,青岛国际商事法庭搭建的“一站式”涉外商事纠纷多元化解数字平台,一审涉外商事案件调撤率达45.6%。此外,全省1篇案例入选全国第41批指导性案例,1篇案例入选全国海事典型案例,23篇案例入选人民法院案例库。

法务区联动创新:3项制度创新成果在全省推广

全省法院加强与商务、海事行政等部门的联动,积极参与涉外法务区建设,做好纠纷预防、矛盾调处、司法建议等工作。省法院发布中英双语自贸区建设白皮书及十大典型案例,3项制度创新成果在全省推广;与高校、部门共建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基地。青岛中院“1+2+3+N”服务“一带一路”机制入选创新成果,烟台开发区法院设自贸区法庭,青岛海事法院在法务区审结609件案件,推动11项海洋交流合作成果落地,其《海事司法文库》系列丛书入选山东海洋发展成果。

仲裁监督双向发力:否定性评价占比持续下降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培育国际一流仲裁机构的要求,发挥对仲裁的监督和支持作用,山东法院充分尊重中外当事人的仲裁意愿,支持和鼓励当事人选择仲裁解决纠纷。2024年,全省法院受理仲裁司法审查案件2099件,同比上升8.4%,审结2091件,同比上升7.08%,否定性评价案件占比下降。青岛中院建立法仲联动机制,办理70件仲裁司法审查案件;滨州中院妥善审结外国仲裁裁决承认案,当事人最终撤回申请,有效维护仲裁效力。

跨境司法协作破局:首创两岸房产过户裁定

司法协助对维护中外当事人合法权益、推动全球治理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省法院持续优化归口管理与分级管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印发《关于办理请求外国及台港澳司法机构送达文书案件的工作指引》,规范相关案件办理。2024年,省法院办结国际司法协助案件261件,区际司法协助案件416件,限制出境交控案件196件。

烟台中院审结的孙某某申请认可台湾士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案,促成房产顺利过户。本案的成功办理进一步促进了两岸的司法交流合作,提升了两岸居民在法律事务上的便利性,为构建两岸融合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通讯员:朱丽君  编辑:孙菲菲  校对:汤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