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公安:四项机制齐发力,实现风险防控与打击治理效能双提升
新黄河  5小时前

新黄河记者:刘海奎  

5月19日,山东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山东公安机关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工作情况。会上,山东省公安厅经济犯罪侦查总队总队长、一级警务专员吕伟东介绍,2025年,山东省公安厅将建立经济犯罪协同共治工作体系纳入十项重点工作,拟通过进一步密切与经济管理、行政监管、检法部门协作配合,建立健全重点行业、领域的常态化协作机制,不断完善经济犯罪协同共治工作体系,努力实现风险防控与打击治理效能双提升。

建立案件协作机制。对防范打击经济犯罪工作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会商研究解决办法。强化经济犯罪线索发现、移送,加强行刑衔接,健全完善会商研判等工作机制,形成打击治理合力。

建立数据共享机制。充分发挥各单位部门优势,建立健全数据共享、信息互通机制,依法依规共享数据,全力打造“数据高地”,提升经济犯罪治理工作的支撑能力。例如,在侦破机动车保险诈骗案件过程中,行政监管部门依法共享投保理赔数据,协助公安机关主动研判发现“购买高档二手车—异地投保—制造事故—异地维修—理赔骗保”等犯罪链条,凝聚形成工作合力,确保了案件的顺利侦办。

建立预警防范机制。聚焦早发现、早预警、早应对、早处置,密切关注经济金融重点领域,依法依规收集分析相关信息,加强经济犯罪形势分析。探索建立防范宣传协作机制,协同开展各类经济犯罪防范宣传工作,切实提升防范水平。

建立前端治理机制。注重以打击战果推进治理成效,深入研究分析经济犯罪背后深层次的社会治理问题,及时堵塞管理漏洞,推动源头防范和前端治理。

编辑:俞丹  校对:杨荷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