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发布公示:3人因病鉴定达到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程度
新黄河  10小时前

新黄河记者:刘海奎  

5月20日,新黄河记者从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根据《关于印发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标准(试行)的通知》(劳社部发〔2002〕8号)及《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16180—2014)国家标准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山东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对第三批申请因病鉴定的职工进行了医学检查及现场鉴定,经鉴定检查达到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程度共3人,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5月21日至5月27日。

编辑:俞丹  校对:杨荷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