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黄河记者:刘海奎
5月20日,新黄河记者从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根据《关于印发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标准(试行)的通知》(劳社部发〔2002〕8号)及《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16180—2014)国家标准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山东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对第三批申请因病鉴定的职工进行了医学检查及现场鉴定,经鉴定检查达到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程度共3人,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5月21日至5月27日。
编辑:俞丹 校对:杨荷放
进入38阅读更多内容
+订阅新黄河记者:刘海奎
5月20日,新黄河记者从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根据《关于印发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标准(试行)的通知》(劳社部发〔2002〕8号)及《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16180—2014)国家标准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山东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对第三批申请因病鉴定的职工进行了医学检查及现场鉴定,经鉴定检查达到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程度共3人,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5月21日至5月27日。
编辑:俞丹 校对:杨荷放
【版权声明】
本稿件为独家原创,版权为新黄河全媒体传播(山东)集团有限公司所有,未经授权,严禁转载;转载或者引用请注明来源及作者,如有违反,依法保留追究权。
济南大学教授秦晓春:青年科技工作者要以“终身探索者”的态度对待科研
2025-05-21 18:28
共享高质量发展新机遇 共拓鲁港合作新蓝海
2025-05-21 17:49
闪电评论 | 鲁港澳“金纽带”再升级
2025-05-21 17: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