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企业可“免费试用”专利,还可“无理由退货”!
工人日报  7小时前

不仅可以“免费试用”,还能够“无理由退货”,这个“商品”竟然是高价值专利!近日,山东济南探索实施“先用后付”合作新模式,由齐鲁工业大学(山东省科学院)与济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签订区域定向专利许可试点协议,一批中小微企业实现了“零门槛”使用高校院所的高价值专利成果。此前,山东菏泽已试点“先用后付”模式,企业可在一年内免费使用高校院所专利,试用期结束后根据实际效果决定是否付费购买。

“企业自身研发实力不足,又因为担心专利成果与企业市场需求‘水土不服’,不敢轻易尝试高校专利转化。”荷净(山东)净化科技有限公司负责人曾因为企业在专利技术转化应用方面面临的“两难”困境而苦恼。

“先用后付”模式让这一问题得到有效解决。荷净(山东)净化科技有限公司与齐鲁工业大学(山东省科学院)签订了5项专利“先用后付”协议,可免费试用高校专利技术成果。“成果经过二次开发,产品实现批量生产后,预计生产成本能降低40%~50%,一年能节省2000多万元。”上述负责人欣喜地说。

据悉,“先用后付”模式由政府牵线,高校成果与区域重点产业精准对接,产业、成果、人才快速“相识相试”,能够促进专利技术转化应用,推动更多科技成果从“书架”走向“货架”。

为了让更多中小企业高效、低成本使用专利技术,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印发《关于纵深推进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加快形成长效机制的通知》,要求积极推广“先使用后付费”等转化模式,鼓励和引导高校、科研院所采取前期“零门槛费”,后期“分期支付”“里程碑支付”“提成支付”等“先使用后付费”方式,加快形成促进专利转化运用的长效机制。

“‘先用后付’模式大幅降低了企业创新风险,提升了高价值专利转化效能,有利于推动高价值专利成果从‘束之高阁’到‘落地生根’。”齐鲁工业大学(山东省科学院)科技合作与成果转化处处长刘贞先说。

企业使用过程中如果发现专利无法满足需求怎么办?在“先用后付”模式下,企业不仅可以享受到科技成果的“免费试用”权,还可以“无理由退货”。对于试用期内被“退货”的成果,校政企将建立区域定向许可专利实施情况跟踪回访机制,挖掘已许可专利与定向企业的适配度及企业的深度需求,督促试用后“不再付费续用”的企业反馈相关原因,促使发明人查漏补缺再创新,靠前参与企业创新研发,形成优质技术成果转化生态。

编辑:刘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