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济宁市纪委监委消息:经济宁市委批准,济宁市纪委监委对邹城市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市长蔡庆华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蔡庆华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廉洁底线失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消费卡;以权谋私,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在工程设计项目承揽、项目规划审批、项目规划验收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蔡庆华严重违反党的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济宁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济宁市委批准,决定给予蔡庆华开除党籍处分;由济宁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编辑:杜亚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