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就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公开征求意见,拟建立“有错必纠”刚性机制
新黄河  2小时前

新黄河记者:张帅  

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山东省司法厅近日发布《山东省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草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拟明确将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纳入全流程审查体系,并建立“有错必纠”机制。公众可通过官网、邮件、信函等方式提出意见,截止日期为2025年10月12日。

覆盖范围扩大,三类文件全纳入

征求意见稿拟明确,将设区的市政府规章、政府规范性文件、部门规范性文件全部纳入备案审查范围,实现“有件必备”。其中,规章、规范性文件应当自公布之日起30日内备案,规章需报省政府备案,政府规范性文件报上一级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报本级政府。

报送材料标准化,不符合要求将退回

征求意见稿提出,备案需提交纸质文本与电子文本,规章需附起草说明(一式三份),规范性文件需符合法性审核意见(一式两份)。形式审查更加严格,不符合备案范围的文件将被退回,材料不全的可暂缓登记并限期补充,确保“应备尽备”。

审查流程升级,纠错机制更刚性

征求意见稿提出,拟构建主动审查、依申请审查、专项审查的体系,明确60日内完成主动审查,复杂案件可延长至90日。公民若发现文件存在违法减损权利、违反法定程序等12类情形,可直接提交书面审查建议,备案机构需在15日内决定是否启动审查,并在90日内反馈结果。

专项审查聚焦民生,建立联合调查机制

征求意见稿提出,拟对涉及生态环保、教育医疗等民生领域的文件开展集中清理,建立常态化纠错机制。跨部门、跨领域的文件冲突可由多部门联合调研,避免“政策打架”。此外,该规定还就大数据人工智能领域开拓等工作提出要求。

目前,省司法厅已开放线上线下两种意见反馈渠道。公众可通过省司法厅官网“法规规章草案意见征集”栏目、电子邮件(sftlfyc@shandong.cn)或信函(济南市历下区山大路207-2号)提交意见,信封需注明“备案审查办法意见建议”。

编辑:孙菲菲  校对:高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