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黄河记者:张帅
6月1日上午,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全省法院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新闻发布会,发布多起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典型案例,其中一起涉未成年人网络“开盒”犯罪案件,展现了山东法院多维惩治网络侵权、全方位保护未成年人网络权益的司法力度。
网络“开盒”泄露隐私、网暴诋毁,成为侵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新型网络违法犯罪。该案系典型的针对未成年人的网络个人信息侵权、网络欺凌案件。2024年4月,未成年被害人刘某某的同学赵某某,通过被告人张某某非法查询获取刘某某个人身份信息,也就是网络“开盒”行为。随后,行为人将被害人隐私信息搭配侮辱性文字,在社交媒体公开发布。
无端的网络曝光与言语侮辱,给未成年被害人刘某某造成巨大精神压力,严重损害其身心健康,最终导致被害人无法正常继续学业。2025年12月,被告人张某某因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被依法提起公诉。
案件审理期间,司法救济实现双向覆盖:被害人刘某某依法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主张医疗费、交通费、信息费等各项民事赔偿;检察机关同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要求被告人承担公益损害赔偿、永久删除涉案个人信息、在国家级媒体公开赔礼道歉,全方位追责侵权行为。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张某某非法获取、出售公民个人信息,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已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法院依法判处张某某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同时判令其承担民事赔偿、公开赔礼道歉、彻底删除非法获取的个人信息等民事责任。经法院调解,被告人张某某已对未成年被害人完成经济赔偿。
据介绍,本案是山东法院精准惩治未成年人网络侵害的代表性案例。针对社会高发的网络“开盒”乱象,法院采用“一个合议庭+三个审查维度+一体解决”审理模式,打破以往仅以刑事惩戒为主的单一办案模式。
该案实现惩治犯罪、公益修复、个体救济三重效果,既对网络非法曝光、泄露未成年人隐私的犯罪行为严厉追责,弥补未成年人个体身心与经济损失,又通过公益诉讼修复社会公共信息安全利益。通过全维度、多层次司法惩治,明确了网络“开盒”并非网络小事,而是触碰法律红线的违法犯罪行为,进一步筑牢未成年人网络个人信息安全的法治屏障。
编辑:柏凌君 校对:杨荷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