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黄河记者:罗晓飞
近日,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发通知,明确了专业技术人员参加2025年度继续教育具体要求。市属及以下各类事业(不含参公单位)、企业、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等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自由职业者、新型职业农民和符合贯通政策的高技能人才,均需要参加年度继续教育。
内容及要求
(一)学时要求
专业技术人员每年参加继续教育累计应不少于90学时,其中,公需科目不少于30学时,专业科目不少于60学时。
(二)时间要求
学习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31日,本年度申报职称评审的人员,应于申报时间截止前完成继续教育学习(注:申报职称时,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将自动提取近5年继续教育学时,作为职称申报的重要依据。用人单位要把继续教育情况作为专业技术人员考核、聘任和申报评审职称的重要条件)。
(三)学习内容
1.公需科目。依托“济南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共服务平台”开展培训(以下称“市继续教育平台”,网址:http://221.214.69.254:9090/)。培训主题为“提升数字素养,推动数字经济发展”,内容涵盖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数字技术、网络安全、知识产权、应急管理、科学精神培育、DeepSeek等系列课程。专业技术人员通过市继续教育平台“公需课讲堂”参加学习。
2.专业科目。专业科目由各行业主管部门、继续教育基地和用人单位具体组织实施。
专业技术人员通过“市继续教育平台——专业课广场”参加专业科目学习,完成规定的学习内容和学时,学时自动推送至“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共服务平台”(简称“省继续教育平台”,网址:http://117.73.255.69:9080/),专业技术人员可通过省继续教育平台查询学时信息。
中小学教师、中职教师、卫生技术(含基层)、会计、律师、艺术、图书资料、文物博物、群众文化、美术、翻译、出版等职称(专业)系列人员在各行业专业课平台参加学习。
(四)学时折算
根据《关于贯彻<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实施意见》(鲁人社发〔2016〕10号)和《关于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共服务平台上线和推行继续教育电子证书有关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字〔2021〕167号)规定,专业技术人员可通过省继续教育平台进行学时登记管理。
开展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
各区县(功能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面向本地区先进制造业企业、数字化转型企业、高校毕业生等重点行业、重点群体加大培育政策宣传力度,积极跟进服务指导,并结合当地数字技术人才培育需求,加强与我市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训机构(见附件)对接沟通,鼓励通过开设订单、定制、定向培训班,提升培育项目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进一步加强辖区内数字人才队伍建设。
联系方式
1.市继续教育平台客服:68962778
2.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51705953
3.区县(功能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历下区:88152309
市中区:51806928
槐荫区:87953658
天桥区:85872685
历城区:66899790
长清区:87226534
章丘区:83213045
济阳区:84238991
莱芜区:76111638
钢城区:75873010
平阴县:87882886
商河县:84880107
高新区:88871237
南部山区:51800726
起步区:66604391
通讯员:王帅 亓晓丽 编辑:刘雨 校对:李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