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更新,关系城市面貌和居住品质的提升。近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的城市更新典型案例(第二批)引发关注。其中,济南四类生态修复项目、舜泰广场智慧停车项目上榜,形成具有可持续性、可推广复制价值的城市有机更新实践成果。
城市更新并非简单的旧城改造,而是一场全方位、系统性的城市变革,对于城市发展模式转型、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满足人民群众需要具有重要意义。党的二十大明确提出,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打造宜居、韧性、智慧城市。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推进城市更新工作时明确,要支持各地因地制宜进行创新探索,建立健全可持续的城市更新机制,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又印发了《关于持续推进城市更新行动的意见》,为打造宜居、韧性、智慧城市提供指引。意见提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全面践行人民城市理念,建设好房子、好小区、好社区、好城区。
城市,作为人类文明的结晶与经济社会发展的核心载体,始终处于动态演进中。过去,我国经历了规模大、速度快的城镇化进程,然而城市功能布局不够合理等短板问题也随之出现,城市发展逐渐从增量扩张进入存量优化的新阶段。当下,各地积极开展城市更新,为群众带来诸多直观体验:脏乱陈旧的老街区基础设施不断完善,智慧社区提供了便利的公共服务,口袋公园、共享绿地日益增多,旧厂区旧市场实现新旧动能转换,城市更加绿色宜居宜业。
有序推进城市更新,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工作。此前,深圳、上海、广州、北京等城市陆续发布城市更新条例,探索富有城市特色的更新路径。在山东,新一轮城市更新的序幕也已经开启,《山东省城市更新行动实施方案》部署的目标明确,“推动从好房子到好小区,从好小区到好社区,从好社区到好城区,把城市规划建设治理好”。
作为沿海大省的省会城市,济南的城市更新工作就颇具特色。历城区579百工集、市中区上新街片区、济南古城(明府城片区)城市更新项目等11个项目分别入选部级、省级试点或示范项目。前不久,《济南市城市更新条例(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以地方立法形式明确城市更新概念、主体权责义务和保障措施,注重“留改拆”并举,为建设宜居、韧性、智慧城市提供法治保障。
城市更新一头连着民生福祉,一头连着城市发展。一方面,应顺应群众期待,因地制宜、找准切口,瞄准痛点难点,推动城市结构优化、功能完善和品质提升,让城市真正成为人民群众高品质生活的空间。另一方面,应遵循城市发展规律,构建并完善可持续的城市更新长效机制,引导社会资本广泛参与,以绣花功夫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赋能新质生产力、提升城市竞争力,不断增强城市的经济驱动力和承载能力。通过一步步扎实推进,更加宜居、智慧、有韧性的城市必将为高质量发展打开新空间,为群众创造更加美好的新生活。
(济南日报·爱济南记者:范俐鑫)
编辑:柏凌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