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黄河记者:赵璐
为确保中高考考生有一个安静的备考和考试环境,5月23日下午,济南市生态环境局举行新闻通气会,介绍今年中高考期间济南市噪声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等情况。
根据《关于加强中高考期间噪声污染防治的通告》要求,自6月1日至6月15日期间,严控各类噪声源。加强对建筑施工工地的监管,中午12时至14时、夜间20时至次日6时,所有在建工程不得进行产生噪声污染的施工作业;高考考试期间(6月7日至10日)和中考考试期间(6月13日至15日),在居民区、距考点500米范围内的在建工程,停止一切产生噪声污染的施工作业(工程抢修、抢险除外)。
加强对工业企业噪声排放的监管,严禁工业企业超标排放噪声,杜绝在居民区、文教区和其他人口密集居住区内从事严重干扰居民正常休息的生产经营活动。
在《通告》印发的同时,市生态环境局全力做好噪声扰民检查巡查、联席办公、护考值守等工作。在中高考准备和考试期间停止出具夜间建筑连续施工作业证明,加大对各类建筑施工工地的现场检查频次,对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加大对工业噪声和商业经营活动中安装使用固定设备造成噪声污染的执法监管力度,对噪声扰民的,依法依规调查处理,并加快解决;另外,认真办理群众举报的噪声污染问题,及时解决群众诉求。
济南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同时强化巡查监管力度,及时处置噪声问题增派执法人员,在中高考期间对全市各考点周边进行不间断巡查。一旦发现群众反映强烈的噪声问题或违法行为,立即制止并依法依规查处,确保考试期间无任何噪声干扰。同时,利用科技手段,加强对考点周边噪声的实时监测,及时掌握噪声变化情况,为精准执法提供有力支撑。
编辑:韩璐莹 校对:汤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