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面展销充电宝均有3C认证,共享充电宝新旧设备混杂
新黄河  5小时前

新黄河记者:韩明霞  

充电宝“3C标识”引起广泛关注。近日,新黄河记者实地探访济南多个商圈发现,各大商超柜台销售的充电宝均有3C认证标识,但在华强电子世界商场内,部分无“3C标识”的充电宝被商家隐匿销售,价格低于“3C标识”的充电宝,有商家称,“无3C标识的充电宝本身质量并无问题,但这类产品无法携带上飞机,可正常携带乘坐高铁,目前市场上部分商家正低价出清。”

此外,记者发现各大商圈的共享充电宝新旧设备混杂,有的品牌充电宝上面有3C标识,有的品牌没有3C标识,但有CQC(中国质量认证中心)标识,另有品牌共享充电宝机身未显示任何标识。对此,街电、怪兽充电等客服回应称,较早批次的充电宝没有印刷3C标识字样,仍有少部分在市场中流通,但产品均主动完成了CQC认证以保证产品符合相关质量、安全、性能、电磁兼容等要求。

记者探访济南市场:各大商超内展销充电宝均有“3C标识”

2025年6月26日,中国民航局发布紧急通知,自6月28日起禁止旅客携带无3C标识、标识不清晰或被召回批次的充电宝乘坐境内航班。大量有出行需求的市民自查充电宝的认证情况,引起了广泛关注。

3C认证即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China Compulsory Certification)。此前市场监管总局曾发布公告称,自2023年8月1日起对锂离子电池和电池组、移动电源实施3C认证管理。自2024年8月1日起,未获得3C认证证书和标注认证标志的,不得出厂、销售、进口或者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

近日,新黄河记者实地走访了济南华强电子世界、济南世茂广场、万象城、K88名泉广场等多个商圈发现,市场上陈列销售的充电宝均为3C认证的充电宝产品,仅有少数未标注3C标识的充电宝被商家隐藏销售。

华强电子世界陈列销售的3C标识的充电宝均价在70元到90元区间内,世贸广场、万象城等大型商超及精品店售卖的充电宝均带有3C认证标识,以倍思、罗马仕、品胜等品牌居多,均价在100元以上,K88名泉广场某精品店货架上在售的充电宝,明确标注着“符合国内外航空运输标准,可安心携带登机”等标语。

部分未标注3C标识产品被隐匿销售,商家称“低价出清”

值得注意的是,在华强电子世界一些无3C标识的充电宝被商家收起,记者主动提及有无价格便宜的产品时,商家才将其拿出售卖。“无3C标识的充电宝本身质量并无问题,但这类产品无法携带上飞机,不过可正常携带乘坐高铁。”一位商家介绍称。此外,有商家提及,目前有商家正低价处理无3C标识的老款充电宝,新进货的产品已全部带有3C标识。

据悉,国铁集团暂无针对无3C认证充电宝的禁止携带规定,乘客可正常携带符合容量限制(通常不超过27000mAh)的充电宝乘车。但如果充电宝存在鼓包、漏液等明显安全隐患,铁路安检人员可能要求乘客停止使用或暂扣处理。

从充电宝在飞机上的起火事件,到多所高校紧急禁用罗马仕,再到6月26日,民航局发布紧急通知,自6月28日起,明确禁止旅客携带没有3C标识、3C标识不清晰,以及被召回型号或批次的充电宝乘坐境内航班,在此背景下共享充电宝的3C标识情况也受到关注。

记者就“无3C标识的充电宝禁止携带上飞机”的新规定随机采访时,有市民表示,新规定能够有效避免充电宝出现爆炸、自燃等问题,是十分必要的安全举措,当被问及了解新规定后是否还会购买无3C标识的充电宝时,该市民明确表示不会。另有市民表示,原有的充电宝虽未有3C标识,但不影响日常使用,不考虑立即弃用。

共享充电宝新旧设备混杂,街电、怪兽充电等3C认证缺失

共享充电宝有无3C标识同样引发公众关注和讨论。4日,新黄河记者走访济南历下区、天桥区、槐荫区一些共享充电宝投放点发现,共享充电宝新旧设备混杂,部分产品3C认证缺失。

在万象城商场内,记者实际扫码使用多个小电共享充电宝,均有3C标识。天桥区多个街电共享充电宝投放点中,有的产品上面有3C标识,有的产品没有3C标识,但有CQC(中国质量认证中心)标识。对此,街电客服回应称,“公司对新投入市场的充电宝产品严格执行3C认证,并对前期在流通中的经CQC认证的充电宝补充进行3C认证。”

地铁沿线的街电共享充电宝无3C标识,但有CQC标识。

怪兽充电共享充电宝同样无3C认证标识。对此,怪兽充电官方客服回应称,怪兽充电早在2023年10月主动完成了各型号宝的3C认证,对于2023年之前生产时间较早批次的充电宝没有印刷相关字样,仍有少部分在市场中流通,但是产品均主动完成了CQC认证以保证产品符合相关质量、安全、性能、电磁兼容等要求。

怪兽充电共享未显示任何标识

记者了解到,近年来,由充电宝引发的火灾等事故时有发生,威胁到消费者的人身健康和公共安全。为加强充电宝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市场监管总局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电子电器行业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要求,于2023年3月发布《关于对锂离子电池等产品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的公告》,将充电宝及其关键部件——锂离子电池(也就是电芯)纳入强制性产品认证,也就是CCC认证管理,明确自2024年8月1日起,未获得CCC认证的充电宝及电芯,不得出厂、销售、进口或者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

摄影:韩明霞  实习生:刘言琳 杨雨涵  编辑:韩璐莹  校对:王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