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公共图书馆关于提供免押金办理读者证服务的通告
济南市图书馆  6小时前

尊敬的读者:

为贯彻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塑强“民事无忧·企事有解·政事高效”服务品牌深化营商环境改革创新的实施方案》要求,进一步优化读者服务工作,提升市民群众的公共文化服务获得感,在济南市文化和旅游局指导下,自2025年7月15日起,全市各级公共图书馆全面推行免押金办理读者证服务。

围绕服务“全领域”、对象“全覆盖”、流程“全畅通”的工作目标,此项服务覆盖济南市图书馆(济南市少年儿童图书馆)、市内12家区县公共图书馆及泉城书房。市民无需缴纳押金,仅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办理相关手续(区县公共图书馆免押金办证详情请电话咨询),即可在全市各级公共图书馆享受入馆、阅览、图书借还等全流程免费服务。

其中,济南市图书馆新办证读者通过自助借还设备、人工服务台或者线上渠道快速完成注册,即可凭身份证、社保卡或生成的二维码电子证作为读者证使用。对于已办理押金读者证的市民,可选择继续使用原证,也可在归还所借图书并办理押金退还手续后,享受免押金办理读者证服务。

7月15日,济南市图书馆微信公众号将推出“济南市图书馆(济南市少年儿童图书馆)免押金办理读者证相关细则”,敬请关注!

济南市图书馆

2025年7月14日

编辑:刘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