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黄河记者:李震
在日常生活中,个人之间因劳务、承包等产生的经济往来十分普遍,但款项被拖欠的情况也时有发生。面对“老赖”,债权人该如何有效维权?法律又将如何保障其合法权益?近日,济南市商河县人民法院审结的一起劳务合同纠纷案给出了答案。原告李某在工程结束后,手持被告张某签字确认的工资结算清单等关键证据诉至法院。即使张某拒不到庭,法院依然依据扎实的证据链判决其支付拖欠的劳务费、垫付款及相应利息。法官借此案提醒公众,明确的债权凭证是胜诉的关键,交易留痕、积极维权方能守护好自己的“辛苦钱”。
据案情介绍,2014年,张某因工程需要,找到李某,请李某代为招募工人并负责施工。李某不仅自己参与工作,还垫付工人路费,并带领工人们在上海、杭州等地为张某的项目进行门窗安装。工程结束后,双方于2015年8月进行结算,张某签字确认尚欠李某个人工资及其垫付的其他工人工资共计4万余元。然而,结算之后,张某却以各种理由推诿,甚至不接电话,迟迟不予支付。多次催讨无果后,李某将其诉至法院,要求张某支付劳务费及垫付款4万余元,以及垫付款产生的利息1万余元。
法院审理过程中,张某未出庭应诉,也未提交任何答辩意见和证据。法院根据李某提供的工资结算清单、微信聊天记录、通话录音等证据,认定案件事实清楚,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判决支持了李某的诉讼请求。最终,法院判决被告张某向原告李某支付拖欠的工资及垫付款共计4万余元以及垫付款产生的利息。
法官表示,明确的债权凭证是胜诉的关键。据了解,该案中,最有力的证据是一份由张某签字确认的工资结算清单。这份“白纸黑字”的凭证,在法律上构成了清晰、直接的债权债务证明。同时,李某提供的微信聊天记录、通话录音等,也形成了有效的证据链,进一步佐证了欠款事实。这提醒市民,在经济往来中务必重视书面凭证的留存,如合同、结算单、欠条等,并注意保存好相关的聊天记录、转账记录和通话录音。
法官称,拖欠款项,利息损失可一并主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利息,正是对债权人资金被无偿占用所产生损失的一种补偿。可根据不同时间段,参照国家公布的利率标准进行计算。此外,如果被告不出庭,不影响案件审理和判决。该案中,张某试图通过不接电话、不出庭应诉的方式逃避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被告经法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法院可以缺席判决。这意味着,被告放弃了为自己辩护、质证的权利,法院将依据原告提供的证据来认定事实并作出判决。消极应对只会让其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法官还表示,合法的劳务关系受法律保护。“无论是李某个人的劳动报酬,还是他代为垫付的其他工人的工资,只要是基于合法、真实的劳务付出所产生的债权,都受到法律的保护。法律坚决捍卫劳动者获取合法报酬的权利,打击恶意欠薪行为。”
法官提醒,交易要留痕,无论是大额合作还是小额劳务,尽量签订书面协议,明确工作内容、报酬及支付方式;完成工作后,应立即进行结算,并让对方签字确认,固定证据;遇到款项被恶意拖欠,不要一味等待,应主动、及时地通过合法途径解决,以避免损失扩大。法官表示,诉讼时效一般为三年,切勿因拖延而丧失胜诉权。“市民要注意收集和保存所有相关证据,包括但不限于合同、票据、转账记录、微信/短信截图、通话录音等。”法官称,诚信是立身之本,守法是行事之基,法律是公民维护自身权益的坚强后盾,证据充分、诉求合理,你的“辛苦钱”终将得到法律的守护。
编辑:韩璐莹 校对:杨荷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