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一市民从盒马鲜生购买蛋糕吃出毛发,门店回应:赔偿顾客200元和补偿商品 | 记者帮办
新黄河  2小时前

新黄河记者:阎小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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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济南市民小木(化名)向新黄河记者反映,她通过外卖平台,从盒马鲜生世茂广场店购买了一份蓝莓盒子蛋糕(400g),食用时在蛋糕内发现一根毛发,小木与盒马官方客服和门店工作人员沟通解决方案时,对方提出退款和赔偿200元,小木对此不认可,明确提出赔偿1000元的诉求,双方未达成一致。5月6日,记者就毛发一事致电涉事门店,一位郭姓负责人表示,门店给出的方案是赔偿顾客200元,加上一个蛋糕补偿。

5月3日,小木通过外卖平台下单,选购了盒马鲜生世茂广场店的蓝莓盒子蛋糕,食用过程中,意外在蛋糕中发现一根半黑半黄的发丝,当即感到不适,也对该品牌的食品卫生安全产生怀疑。发现问题后,小木第一时间拨打盒马官方客服热线,反馈在蛋糕吃出毛发的情况。

沟通初期,盒马官方客服提出赔偿20元平台优惠券,随后小木再次致电客服进一步协商,客服更改处理方案,提出给予50元优惠券并办理退货退款,小木表示不能接受,并提出赔偿1000元的诉求。客服表示,会尽快与盒马鲜生世茂广场门店核实具体情况,核实后将主动回电告知后续处理结果。5月6日,小木告诉记者,世茂广场盒马鲜生门店答复最多赔偿200元。“蛋糕里面的毛发和自己头发颜色不符,不可能是我放进去的,我希望门店能正视食品卫生问题,拿出诚恳态度解决问题。”小木说道。

5月6日下午,针对此事,记者拨打盒马鲜生世茂广场店的服务电话,一位郭姓负责人称,蓝莓蛋糕的包装是由专门厂商进行加工,出厂以后门店只负责售卖,“有可能是顾客自身携带掉进去的,也不排除出厂的时候带有毛发,目前我们给出的方案是赔偿顾客200元,加上一个商品的补偿。”

对于上述问题,山东泉泽律师事务所金晓东表示,蛋糕里吃出头发,属于典型的“混有异物”,消费者的千元索赔,从法律角度出发并无不当之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了要求赔偿损失,还可以向生产者或经营者主张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对消费者而言,除了与商家协商,消费者还可以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投诉举报,要求行政机关对涉事门店的卫生状况进行检查,也可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编辑:韩璐莹  校对:刘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