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黄河记者:李震
随着济南对外开放格局加速推进,济南法院涉外司法覆盖面持续扩大。7月8日,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全市法院涉外、涉港澳台商事审判工作新闻通报会。新黄河记者从会上获悉,2021至2025年,济南法院共受理涉外、涉港澳台商事案件457件,较前五年增长35.6%,审结案件413件,涉案标的额突破百亿元,案件诉讼主体覆盖57个国家和地区。其间,181起案件通过调解、撤诉结案,调撤率达43.8%,多项创新解纷机制获评省、自贸区制度创新优秀案例,持续筑牢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司法根基,以涉外司法赋能高水平对外开放。

用“东方经验”赋能解纷,柔性调解降低跨境商事成本
伴随济南对外开放进程提速,跨境商事纠纷数量逐年攀升,传统诉讼模式耗时久、成本高的短板逐渐凸显。济南法院坚持前置非诉讼化解程序,充分发挥调解这一“东方经验”的独特优势,依托调解制度优势搭建多元化解平台,妥善平衡各方利益,促进中外当事人握手言和、再续合作。
据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徐清霜介绍,法院通过打造“诉调解+赋强公证”模式,高效处置涉外金融纠纷,经验入选中国(山东)自贸区制度创新成果试点;落地“贸促会调解+司法确认”机制,拓宽专业纠纷化解路径;创新银行独立保函置换财产保全办案模式,获评自贸试验区十佳金融创新案例、全省信用应用场景创新重点项目。五年间,全市法院以调解、撤诉方式结案181件,调撤率43.8%,有效压缩中外企业维权时间与资金成本,维系跨境商业合作关系,实现纠纷化解与经贸发展双向共赢。
坚守平等司法理念,打造跨境争议解决优选地
平等保护,就需要统筹考虑国内国际两个大局、两种资源、两类规则,确保中外当事人诉讼地位和诉讼权利平等、法律适用和法律保护平等。徐清霜表示,济南法院严格落实中外当事人诉讼权利平等准则,连续六年有案件获评全省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典型案例。
据悉,法院在办案过程中秉持“涉外无小案”理念,立足国家发展大局平衡多方利益,兼顾外资企业在华权益与本土企业海外合法利益,严守国家司法主权;充分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精准适用域外法律,在涉港投资案件中参照香港法律认定印章效力,厘清港企权责边界;畅通诉讼、调解、仲裁衔接渠道,依法确认境外仲裁裁决效力,稳妥办结多起外国仲裁裁决承认执行案件;规范跨境司法协助流程,完成智利、俄罗斯、德国等多国司法文书送达,打通跨境司法维权通道,提升涉外司法公信力。

夯实专业审判根基,精准匹配高水平对外开放司法需求
新黄河记者从会上了解到,近年来,济南法院从队伍建设、裁判标准、数字服务、风险防控四方面发力,完善专业化审判体系,适配开放型经济发展司法需求。
在队伍建设层面,在自贸区等开放重点区域设立专门审判组织与法官工作室,三件案例入选全省自贸区典型案例;全市涉外审判团队43人为硕士及以上学历,8人具备国际法专业背景,集聚1名全国审判业务专家、4名省级涉外商事海事审判领军人才,筑牢专业人才底座。
在裁判规则层面,针对跨境投资、标准必要专利、外文合同等新型案件统一裁判尺度,审理跨国“Wi-Fi6”标准必要专利侵权案件,维护本土高新技术企业权益,稳定跨境交易预期。
在诉讼服务层面,普及网上立案、远程庭审、电子送达模式,探索跨境委托授权、3D智能证据应用,破解域外取证难题。在前端防控层面,常态化走访外贸龙头企业开展“法治体检”,连续两年编发出海法律风险防范手册,提示知识产权、商事合同、商业秘密领域风险,护航本土企业开拓海外市场。
徐清霜在会上还表示,济南法院将持续深化涉外审判机制改革,提升审判队伍国际化专业水平,优化跨境纠纷解决体系,以高质量司法服务保障济南对外开放高地建设。
编辑:柏凌君 校对:杨荷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