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黄河记者:李震
7月8日,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全市法院涉外、涉港澳台商事审判工作通报会。新黄河记者在会上获悉,济南法院集中发布七起涉外、涉港澳台商事审判典型案例,案件覆盖国际货物买卖、域外印章效力认定、外国仲裁裁决承认执行、跨境对赌担保、外文合同条款释义、涉外专利行政监督、域外证据审查采信多个高频纠纷领域。据悉,这些司法案例明晰裁判尺度,统一审理标准,平等保护中外及港澳台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以高质量司法服务保障对外开放大局,助力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

此次发布的案例紧扣跨境商贸往来现实痛点。在国际货物买卖合同违约损失认定案中,案件关联“一带一路”跨境贸易,买卖双方因货物质量产生纠纷。审理过程中双方协议适用我国法律,法院依照民法典相关条款解除涉案合同,综合考量货物残值、实际损失以及预期可得利益,划分双方权责,要求买方退回尚存使用价值的货物,卖方赔付相应损失。该案恪守诚实信用原则和损失减损规则,精细化划定产品质量违约赔偿边界,稳定“一带一路”跨境交易市场预期,向外商传递平等保护的司法信号。
针对内地企业与香港企业合作过程中的印章风险问题,香港某公司长条印章效力认定案给出司法指引。内地企业依据加盖港企长条印章、无负责人签字的承诺书主张赔偿责任,法院查明并适用香港地区法律,明确香港公司长条印章必须搭配授权代表签字方可产生效力,案涉承诺书缺少签字要件,不能视作企业真实意思表示,依法驳回原告诉讼请求。该案厘清香港企业印章使用规则与责任划分界限,提示内地合作方审慎核验港企文件效力,依法平等保障港资企业权益,助力规范港资引进工作。
在跨境商事争议化解层面,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裁决案严格践行国际公约。中英同为《纽约公约》缔约国,针对境外FOSFA仲裁机构在伦敦作出的仲裁裁决,济南法院坚持公约有限审查原则,经核查不存在公约列明的拒绝承认执行情形,依法认可该外国仲裁裁决效力。法院主动履行国际条约义务,尊重国际商事仲裁自治属性,支持多元化跨境纠纷解决模式,提升外国主体选择我国开展仲裁裁决承认执行的意愿。
随着跨境投融资日益频繁,涉外对赌协议纠纷不断增多。涉外对赌协议效力认定一案中,境外企业为业绩补偿对赌义务提供股权质押担保,目标公司未达成约定净利润指标。法院认定对赌协议与质押担保条款合法有效,判令股东履行现金补偿义务,支持投资方就质押股权优先受偿。本次裁判肯定跨境对赌及配套担保模式的法律效力,规范跨境投资条款设计,为跨境投融资纠纷处置提供司法参考,增强跨境投资环境透明度与稳定性。
外文合同条款释义一直是国际贸易纠纷难点。国际货物买卖合同“deposit”条款解释纠纷案里,交易双方对英文词汇“deposit”是否属于定金产生分歧。法院结合交易习惯以及合同全文内容,认定该款项仅为预付款,不适用定金罚则,判决卖方返还货款。该案确立外文合同术语解释思路,以当事人真实意思和市场交易惯例为基础开展裁判,为国际经贸合同订立与条款解读提供清晰指引。
知识产权跨境保护方面,两起案例划定司法保护边界。在专利行政执法司法监督案件中,境外专利权人不服地方知识产权局侵权不成立的行政裁决提起诉讼。法院通过现场勘验、技术比对,纠正行政机关技术判定偏差,撤销原有裁决并责令重新作出行政行为,平等保护境外权利人知识产权,助力科技创新与新质生产力发展,提升我国商事知识产权司法的国际公信力。
域外证据举证难、认证流程繁琐长期困扰跨境维权企业。域外证据采信标准一案打破固有认知,依据最新民事诉讼证据规定,区分域外证据类型,仅对公文书证、身份类证据设置公证‑认证硬性条件,普通境外视频、实物证据可以通过证据相互印证核实真实性。本案简化域外知识产权案件举证流程,降低企业跨境维权成本,为国内企业出海、外资企业落地扫清证据层面障碍,稳定跨境商事活动司法预期。
济南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全市法院将持续聚焦涉外商事审判重难点问题,不断完善涉外民商事案件审理机制,精准对接对外开放过程中的司法需求,严守中外当事人法律地位平等原则,妥善化解各类跨境商事纠纷,以公正高效司法护航跨境贸易、跨境投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持续优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服务更高水平对外开放。
编辑:孙菲菲 校对:刘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