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旅客携800余克黄金及饰品出境未申报被济南机场海关查获
济南日报·爱济南  2小时前

黄金及其制品属于国家限制进出境物品。旅客超量携带黄金及其制品进出境,需如实向海关进行申报。

以藏匿、伪装、瞒报或其他方式逃避海关监管,运输、携带、邮寄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出境的货物、物品的,属走私行为。

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近日,济南海关所属济南机场海关对出境旅客及行李物品进行监管时,发现一名选择“绿色通道”通关的旅客行李物品机检图像异常,经现场关员开箱查验,发现内有疑似黄金制品。

经专业机构检测,确认为黄金及黄金制品,总计重833克。目前,该案件已移交海关缉私部门处理。

(济南日报·爱济南记者:刘彪)

编辑:刘玉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