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黄河记者:李震
看上喜欢的鞋,就偷偷把自己的旧鞋换了新鞋,“大大方方”把新鞋穿走,这招移花接木听起来不错,但始终逃不过法律的制裁。
3月17日,济南市中区公安分局白马山派出所接到辖区一家超市报警,店员发现摆放在货架上的一双女式新鞋成了旧鞋,新鞋价值百余元,店员在店内寻找无果,所以报警求助。
民警到现场调取监控后发现,一名中年妇女曾在货架前徘徊,她看中了一双鞋,就趁周围无人注意,快速把自己脚上的鞋脱下放到货架上,然后偷了一双新鞋穿上,若无其事地离开了超市。
民警在超市周边走访时,正巧碰上那名女子,民警立即上前询问情况,女子见到民警后,顿时慌了神儿,答非所问,神色也非常不自然。民警让店员出来指认,没想到,店员一眼认出,这名女子此刻所穿的鞋,正是十几天前店里丢失的那双。
随后,民警将该女子带回派出所,经调查,嫌疑人姓李,今年45岁,离异独居,据李某自己供述,因觉得“打工累”“不爱干活”,平时经常四处占些小便宜。3月4日,她曾到超市,以旧鞋换新鞋的手段偷走了店里一双价值百余元的女鞋,3月17日,她再次来到超市“故伎重演”,结果被民警在街上抓了个正着。
据了解,根据警方调查,李某还曾盗窃过电瓶车、自行车等,有多起前科。目前,民警已将被盗物品全部追回,李某已被市中公安分局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编辑:曹梦佳 校对:汤琪 通讯员:桑苏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