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黄河记者:杜林
近日,中国人民银行包头市分行公布行政处罚信息显示,蒙商消费金融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蒙商消金”)因“个人不良信息报送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前未履行告知义务”及“未按照规定处理异议”两项违法行为,被处以罚款83万元,作出处罚日期为2025年1月27日。
同时,时任蒙商消金风险管理部风险政策总监王某静因对“未按规定处理异议”负有责任,被罚款3.4万元。
蒙商消金成立于2016年12月,前身为包头市包银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3月更名为蒙商消金。注册资本为5亿元,股东包括蒙商银行(持股44.16%)、微梦创科网络科技(中国)有限公司(持股40%)、深圳萨摩耶互联网科技有限公司(持股15.6%)和百中恒投资发展(北京)有限公司(持股0.24%)。
近年来,蒙商消金业绩表现起起伏伏。2021年,公司实现净利润7800.76万元,同比增长390.28%,资产总额达到36.27亿元。然而,2022年公司净利润大幅下降至1313万元,同比下降83%。2023年,公司业绩有所恢复,净利润达到2808万元,实现翻倍增长。
蒙商消金主要通过蒙商消费金融App以及小程序进行展业,贷款产品年化利率为7%至23.76%。
蒙商消金App中还接入了分期商城羊小咩,在该平台购买商品时,需使用蒙商消金的额度进行支付。羊小咩为老牌“现金贷”公司量化派旗下产品,其前身为“信用钱包”。近期,黑猫投诉平台中,羊小咩被多名用户投诉价格虚高,以及存在虚假发货的问题。
黑猫投诉平台显示,蒙商消金因存在暴力催收被多名用户投诉,涉及高频词包括“泄露个人信息”“频繁骚扰”等。
近年来,央行持续强化对金融机构征信管理的监管力度。随着个人信息保护法、《征信业务管理办法》等法规的细化,监管部门对金融机构的合规要求已从“形式合规”转向“实质合规”,尤其关注消费者权益保护的落地。
蒙商消金此次处罚再次对同行起到警示作用,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在数字化转型加速的当下愈加重要,金融机构应将合规内化为经营基因,方能在严监管时代行稳致远。
编辑:俞丹 校对:刘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