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遇害的悲剧不应再上演
顶端新闻  2024年08月12日

8月12日,漯河市郾城区法院发布通报,郾城区法院立案庭副庭长、一级法官王佳佳被犯罪嫌疑人党某某行凶报复,不幸遇害。凶手党某某因与他人小型客车发生轻度碰撞的交通事故,造成左踝关节和左腕关节轻微损伤,其向法院提出各项损失18832元,因仅获支持9384元引发不满,进而实施了犯罪行为。

其实,在官方通报为案件猜测画上句号前,网上舆论早已甚嚣尘上,各种言论真假难辨,网友或愤怒,或惋惜,或同情,或疑惑。

在这些言论中,最不和谐的杂音则是出现了无端指责法官、冷血支持凶手的言论。“如果法官在审判中丧失公正性就会引发杀身之祸”“正义要靠自己争取”......

网络作为司法监督的一种方式,网民可以提出疑问,发表不同观点,进行讨论,但前提是需要理性的态度和适当的方式,尊重客观事实,不然会让妄议在法律的边缘不断试探。

“让法律的归法律”其本质就意味着司法裁量有着自成体系的司法逻辑,网络言论不能成为随意影响公平正义的标准,这种戾气也不应成为凶手的“保护伞”。

从通报上看,37岁的王佳佳法官参加工作以来,勤勉敬业,公正司法,多次获得先进荣誉。除此之外,她也是一位母亲,一个女儿,正值上有老下有小、年富力强的时候,却因判决结果没有达到当事人满意的诉请而被一刀毙命。

对诉讼结果不满,有很多解决方式:上诉、申诉甚至信访,采取赋予公民的法定救济途径……而党某某选择了最偏激、极端的错误方式——侵害他人生命权。

生命至上,网上所谓“压垮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不是为党某某脱罪的理由,未获支持的几千元赔偿费也绝不应被别有用心的评论包装为“以恶制恶”。

每个人都应免于恐惧,这是最朴素的生存观。司法裁判者不在胆战心惊中办案,这是建设法治队伍最基本的要求。

法官作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如果他们的安全和尊严都无法保障,何谈司法公正?

近年来,关于杀害法官的案件频繁曝出,例如湖南高院周春梅法官拒绝人情干扰遭报复杀害、北京昌平法院马彩云法官遇袭身亡、哈尔滨市双城区法院郝剑法官遭报复杀害等等。

这些暴力伤害法官的行为,于小处而言是侵害司法人员的生命健康,从大处而言影响司法队伍的稳定,最终伤害的是整个社会的安全感。

法立于上,教弘于下。不管是出于对社会秩序维护的需要,还是司法权威维护的需要,抑或是避免暴力伤害蔓延的需要,都应当对暴力伤害法官的行为作出最严厉的处罚。

只有对施暴者处以相应惩罚,才能体现对被害者生命的尊重,形成对施暴者震慑的“零容忍”态度。

伤在法官,痛在法治。希望法官遇害悲剧不再上演,社会戾气不再在网络杂音中滋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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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曹梦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