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2026年起普通高中试点综合评价招生
新黄河  4小时前

新黄河记者:史春勇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中考)成绩采用分数或等级的评价形式予以呈现;自2026年起,在普通高中学校试点综合评价招生;民办高中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5月10日,济南市教育局发布《济南市2025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莱芜区、钢城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另文公布,以下文中所指“全市”不包含莱芜区、钢城区),并对今年全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进行了权威解答。

明年起,普通高中试点综合评价招生

2025年全市高中阶段招生政策总体保持稳定,延续往年政策。公办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包括指标生计划、统一招生计划和自主招生计划。其中,自主招生计划含推荐生、直升生(贯通培养)、特长生(含特色招生)等。为深入推进中考招生制度改革,自2026年起,在普通高中学校试点综合评价招生,具体办法另文公布。

全市推荐生试点学校普通高中招生总计划中指标生的分配比例不低于年度招生计划的60%。市属普通高中及面向市区招生的区县属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由市教育局下达;其他各区县所属普通高中的招生计划,由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市教育局招生要求分校落实;民办普通高中须在核定的办学规模和招生范围内确定招生计划,并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推荐生试点学校自主招生计划占比原则上不超过上一年度。

为方便学生走读,经学校申请,非寄宿制市属普通高中学校在确保分配至初中学校的指标生总额不变的情况下,可根据高中学校地理位置对初中学校的指标生分配数额进行定向调整。

普通高中生源范围由市教育局审批。原则上,市属普通高中面向全市招生,各区县所属普通高中主要面向本区域招生。未经市教育局批准,不得跨区域招生。民办普通高中招生依据省教育厅有关要求执行。

考生最多有三次志愿填报机会

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采用全市统一的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平台,采取“先考试后报志愿”的办法。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中考)成绩公布后,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平台填报高中阶段学校志愿。

报考普通高中的考生,其综合素质评价总评等级、生物、地理、道德与法治、历史学科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均须达到D级(含)以上等级,信息科技、综合实验操作、艺术(含音乐、美术等,下同)、综合实践活动(含劳动,下同)均须达到“合格”。其中,报考公办普通高中学校的考生,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中考)分数评价成绩(含特殊考生加分)(以下简称“中考分数评价成绩”),须达到全市普通高中志愿填报指导线(含)以上;报考民办普通高中学校的考生,中考分数评价成绩须达到所报考学校确定的录取分数最低要求。各民办普通高中学校可结合自身情况,自主确定录取分数最低要求,经市教育局批准后,在招生简章中向社会公布。

普通高中学校依据学生中考分数评价成绩、综合素质评价和学科等级及志愿填报情况,从高分到低分,结合招生学校具体等级要求,按照招生计划择优录取。

志愿填报依据录取进程分为三个时段,考生最多有三次志愿填报机会。第一次志愿填报时,可填报提前录取志愿(“3+4”本科、五年制高等师范教育)及普通高中指标生志愿或其他职业学校志愿,报考普通高中的只能填报一个指标生志愿。第二次志愿填报时,考生可填报普通高中或其他职业学校志愿,其中普通高中实施“平行志愿”填报办法,每个考生可以填报三个普通高中志愿,学校之间可兼报。第三次志愿填报为普通高中调剂志愿或其他职业学校志愿。各类学校志愿填报时间及填报办法详见《济南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志愿填报指导手册》。

每批次志愿填报时,在规定时间内每位考生有两次志愿修改机会;该批次志愿填报规定时间截止以后,志愿信息不得更改。第一、二批次志愿填报录取结束后,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各类学校将向社会公布计划余额并继续征集志愿。

第三批次录取结束后,根据职业院校招生实际,各职业院校集中组织录取学生报到,学生报到后,未完成招生计划的职业院校可组织一次线下志愿征集。各职业院校须在规定时间内公布志愿征集计划并组织录取。

采用“分数+等级”的录取办法

2025年推荐生试点学校招收推荐生的范围和人数原则上与2024年保持不变。按相关文件精神,外地返济应往届毕业生、往届初中毕业生和初中毕业年级转入(随父母工作调动转入的除外)及因学籍地与户籍地不一致选择按照户籍地身份参加志愿填报的学生不享有推荐生资格。考生只能报考一所推荐生试点学校,不可兼报。通过审核考查公示合格的推荐生,获得推荐生试点学校录取资格,不再参加全市统一组织的毕业年级初中学业水平考试。

经市教育局批准实施贯通培养的普通高中学校,原则上可根据学校发展规划,按照其培养方案从附属初中(或集团内部初中)招收一定比例的学生。普通高中学校经市教育局批准,可从应届初中毕业生中招收一定数量的艺体特长生。

普通高中录取时,按相关文件精神,外地返济应往届毕业生、往届初中毕业生、初中毕业年级转入(随父母工作调动转入的除外)及因学籍地与户籍地不一致选择按照户籍地身份参加志愿填报的学生不享有指标生资格。符合指标生资格录取的考生其综合素质评价总评等级、生物、地理、道德与法治、历史学科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均须达到C级(含)以上等级;信息科技、综合实验操作、艺术、综合实践活动均须达到“合格”,且中考分数评价成绩达到全市普通高中志愿填报指导线(含)以上。录取时,按照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计划和普通高中学校招生指标生分配方案择优录取。学校未完成的指标生计划纳入统一招生计划使用。

普通高中学校统一招生采用“分数+等级”的录取办法。符合报考普通高中条件的考生在达到报考学校综合素质评价、学科具体等级等要求的前提下,依据考生中考分数评价成绩按照招生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高中阶段学校要严格按照考生志愿录取,考生一经所报学校录取即不再享有下次志愿填报的资格。普通高中要严格落实“零择班”要求,新生分班须实行电脑派位,混合编班。

特殊考生最高照顾34分

特殊考生则继续沿用往年的照顾政策。应届初中毕业生中,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照顾34分并计入中考分数评价成绩:烈士子女(含烈士未成年弟妹);驻国家确定的三类(含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的现役军人子女,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含二类)以上岛屿部队的现役军人子女,以及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烈士的子女。

应届初中毕业生中,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照顾24分并计入中考分数评价成绩:作战部队(专指国家进入战争状态或有局部战争发生时参与作战的部队),驻国家确定的一类、二类艰苦边远地区和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子女,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及平时荣获二等功或战时三等功以上奖励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系统一级、二级英雄模范荣誉称号民警的子女;公安系统因公牺牲民警的子女;公安系统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民警的子女。

应届初中毕业生中,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照顾12分并计入中考分数评价成绩:现役军人子女(非第1条、第2条中所列现役军人子女);归侨青年、归侨子女、华侨子女、港澳台籍考生;少数民族考生。

在职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参照现役军人子女优待办法给予加分照顾。

符合普通高中报名条件,报考济南回民中学的少数民族应届初中毕业生在全市第一批次指标生志愿填报济南回民中学或第二、三批次志愿填报时将济南回民中学填报为平行志愿中的第一志愿学校,可降低24分(含对少数民族学生已照顾的12分)录取。符合多个条件的特殊考生,只按照其中最高一项分值计入总成绩,不累加计算。

编辑:曹梦佳  校对:王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