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公安厅答新黄河:去年以来全省共立涉企经济犯罪案件6500余起,挽回经济损失3.33余亿元
新黄河  6小时前

新黄河记者:刘海奎  

法治化营商环境,乃企业发展之基。5月19日,山东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山东公安机关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工作情况。山东省公安厅经济犯罪侦查总队总队长、一级警务专员吕伟东在回答新黄河记者提问时表示,山东公安以法治公安建设为引领,以规范涉企执法为抓手,全力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积极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吕伟东介绍,全省公安机关开展专项打击,依法严惩扰乱企业生产经营、破坏市场竞争秩序以及企业内部人员的职务犯罪等行为。去年以来,全省共立涉企经济犯罪案件6500余起,挽回经济损失3.33余亿元,赢得受害企业及社会各界的肯定。例如,桓台公安局经侦大队接到辖区一企业关于招投标犯罪的报案后,迅速启动快反机制,当天受理立案,当月便抓获犯罪嫌疑人10名,为企业挽回损失6000余万元。

吕伟东表示,山东省公安厅联合相关部门建立健全打防经济犯罪协同共治工作机制,与省工商联共同印发《进一步强化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协作机制的意见》,助力民营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省公安厅编印了《侵害民营企业常见经济犯罪防范手册》,常态化召开警企恳谈会,广泛征集企业意见建议,积极开展送法进企业等活动。开展预警研判,及时发布预警告知书上千份,帮助企业解决困难和疑问300余件,获得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

据介绍,去年以来,全省公安机关深入开展规范涉企执法专项行动,聚焦涉企案件重点执法要素,对强制措施适用、涉案财物管理等重点环节及重点案件,开展“小专项”“小切口”执法巡查评查,全面排查整治执法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山东省公安厅还健全完善了涉企案件地域和层级管辖、异地办案、法律审核、报告报备等工作机制,规范涉企案件办理流程,强化涉企案件立案审查,依法审慎处理刑民交叉案件,积极开展羁押必要性评估,依法规范适用涉财产类强制性措施,最大限度减少执法办案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干扰,更好地保护各类经营主体的合法权益。

编辑:俞丹  校对:杨荷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