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励卖旧房买新房,济南推出新建商品住房“卖旧买新”购房补贴
新黄河  2天前 17:56

新黄河记者:罗晓飞  

为持续推进全市促进住房领域消费行动,切实满足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5月30日,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推出新政:针对符合条件的新建商品住房“卖旧买新”购房者给予最高不超过10万元的购房补贴。该补贴活动自2025年6月1日起实施,至10月31日结束,逾期不享受补贴。

据介绍,本次“卖旧买新”购房补贴实施对象为自然人(非企业或机构)。购房人应于2024年7月1日(含)之后出售济南市自有住房且于2025年10月31日(含)前完成不动产转移登记,并自2025年6月1日(含)起,再购买济南市新建商品住房(不含政策性住房、商业、办公、司法拍卖等房产),自有住房出售时间应早于新建商品住房购置时间。

补贴标准方面,济南明确购房补贴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0万元。符合条件的补贴对象,在2025年6月30日(含)前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并完成网签的,给予所购新建商品住房购房价款总额1%的购房补贴;2025年10月31日(含)前购买并办理网签的,给予所购新建商品住房购房价款总额0.8%的购房补贴。购房价款依据“济南市新建商品房买卖合同”内容确定。

需要特别提醒的是,自有住房需在2024年7月1日(含)之后办理存量房买卖合同网签并于2025年10月31日(含)前完成不动产转移登记手续;新建商品住房需在2025年10月31日(含)完成新建商品房合同网签手续,时间节点以相关手续办理时间为准。严格按照政策规定完成“卖旧买新”的购房人,应于2025年11月3日至11月20日提出补贴申请,经相关部门对申请材料审核、公示后,发放购房补贴。

后续,住建部门还将明确具体的申请流程及要求,并通过相关渠道告知市民。政策咨询电话0531-82077300。

编辑:韩璐莹  校对:汤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