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答新黄河:鼓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强对农村残疾人家庭的带动帮扶
新黄河  7小时前

新黄河客户端北京7月16日电(记者李运恒)7月16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介绍《促进残疾人就业三年行动方案(2025-2027年)》有关情况。农业农村部农村社会事业促进司司长唐珂在回答新黄河记者提问时表示,农业农村部将认真落实《方案》要求,强化政策支持,采取有效举措,包括加大对农村残疾人的帮扶力度,发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带动作用,拓宽农村残疾人就业渠道等。

今年6月25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促进残疾人就业三年行动方案(2025-2027年》(即第二期三年行动)。据悉,第二期三年行动聚焦落实“按规定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带头安排残疾人就业的行动,企业助力残疾人就业行动;聚焦“较为充分就业”,实施促进残疾人自主创业、灵活就业行动,促进残疾人辅助性就业行动;聚焦帮扶“重点群体”,分别实施残疾人大学生、农村残疾人、盲人就业帮扶行动;聚焦“完善就业服务、解决结构性矛盾”,实施残疾人就业服务提升行动、残疾人职业能力提升行动;聚焦“加强权益保障”,实施残疾人劳动就业权益保障行动。

新黄河记者提问,据了解,当前我国残疾人大部分生活在农村,其中有相当一部分处于就业年龄段。对此,第二期三年行动专项部署实施了“农村残疾人就业帮扶行动”,请问农业农村部在帮扶农村残疾人就业增收方面有何具体措施?

农业农村部农村社会事业促进司司长唐珂介绍,当前,我国仍有将近80%的持证残疾人生活在农村地区,农业农村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协同促进残疾人事业全面发展。一方面,密切关注低收入残疾人群体生活状况,强化关心关爱、做好监测帮扶,防止特殊困难残疾人群体返贫致贫;另一方面,对其中相当数量的、具有一定劳动能力和意愿的农村残疾人,积极开展产业、就业帮扶,促进就业增收,引导他们自立自强、逐梦奋斗,在实现自身价值的同时,也为推进乡村全面振兴作出积极贡献。

唐珂表示,下一步,农业农村部将会同中国残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部门,认真落实《方案》要求,强化政策支持,采取有效举措,进一步加强农村残疾人就业帮扶,大力促进残疾人全面发展和共同富裕。主要有三个方面的考虑:

一是加大对农村残疾人的帮扶力度,对符合条件的农村残疾人,落实好就业帮扶车间、乡村公益性岗位等就业帮扶措施。依托东西部协作等对口帮扶机制,探索实施更多带动残疾人的产业项目、开发更多适合残疾人就业的爱心岗位,对有外出务工意愿的残疾人,在技能培训、稳岗补贴、交通补助等方面给予优先支持,增加转移收入。

二是发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带动作用,鼓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通过土地经营权作价出资、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吸纳就业、订单收购、收益分红等方式加强对农村残疾人家庭的带动帮扶。引导农村残疾人通过出租、入股等方式流转土地经营权参与农业生产经营、乡村产业发展项目。加大对扶残助残效果明显的新型经营主体的金融支持力度,推进农业经营主体信贷直通车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农户提供便捷服务,引导金融机构给予信贷支持。

三是拓宽农村残疾人就业渠道,引导乡村工匠吸收带动有意愿的残疾人学习技能技艺,对有传统技能技艺的残疾人,推荐认定为乡村工匠培育对象,帮助提升就业技能、拓展就业范围、鼓励农民工、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科技人员等到农村发展新产业新业态,延伸产业链条,为农村残疾人提供更多就业岗位,总结宣传推广各地促进残疾人就业增收的经验做法。

编辑:俞丹  校对:杨荷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