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黄河记者:刘成伟
近日,浙江嘉兴市民李先生前往城南路移动营业厅办理业务时,意外发现自己名下多出一张从未使用过的手机卡。李先生称,在过去的十年间,这张尾号为4922的“幽灵卡”每月从他的主账户自动扣除12元费用,累计扣费已超过1500元。面对李先生的疑问,中国移动公司称“时间太久,查不到办卡记录”,表示愿意退还最近5年的费用。李先生对此解决方式并不认可,准备通过行政申诉和司法诉讼的方式维护自身权益。
“若不是办理套餐升级,我都不知道名下还有张卡。”李先生回忆道,6月26日,他打算将现有的手机套餐升级为“全球通299元档”。柜员在输入他的身份证信息后告知,他名下有一张卡已被监管叫停,必须“先补卡”,否则无法办理新业务。该卡于2014年12月8日入网,登记人是李先生,并且绑定了其现在使用的主号进行统一扣费。补卡成功后,李先生通过中国移动APP调出了仅能查询的六个月通话详单,详单显示:无主叫记录,仅有两条未接来电;虽然营业厅工作人称该号已被监管叫停,而仅能查询到的一年期话费账单显示,该号每月一直会固定扣除12元基础月租。因为要求移动公司解决问题,李先生一直未解除该号码。粗略估算,截至2025年8月,该卡累计扣费1500余元。
可查询的账单范围内涉及尾号4922号码的月基础费账单
李先生当场拨打10086进行投诉。客服记录相关情况后回电称,仅能退还5年的费用(约720元)。此外,2014年办卡的具体记录已无法查询,客服建议用户回忆“是否遗失过身份证”,但却无法解释“如何绑定‘主号’代扣费用”。经过多次电话及线上申诉,7月11日,嘉兴移动客服正式告知:“此为最终处理结果,后续不再跟进,用户可自行选择维权途径。”
北京泽亨律师事务所律师江丞华指出: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8条、第9条,消费者对其购买的产品享有知情权和自主选择权,获得账单详情,是用户知情权的应有之义。
关于举证责任,在相关纠纷中,由于运营商系统单方面掌握全部的服务数据,客观上形成了举证能力的不对等,因此,本案中,运营商有义务向用户提供完整业务办理凭证。
若运营商举证不能,其未经用户同意擅自开通电话卡的行为则涉嫌构成欺诈行为,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运营商需承担退一赔三责任。用户可向工信部、浙江省通信管理局提起申诉,或向法院提起诉讼。
近期,李先生准备向南湖区人民法院递交诉状,要求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返还2014年12月至2025年8月全部扣费1548元,并按照事件处理完后所产生的扣费金额的三倍赔偿,书面说明办卡及绑定流程等。
编辑:俞丹 校对:杨荷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