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黄河记者:郑旭
2024年12月,位于福建三明的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在处理料仓内悬挂料作业过程中发生悬挂料滑落,造成下方3名作业人员死亡的安全事故。9月4日,福建省应急管理厅在官网公布了此次事故的调查报告。报告称,事故直接原因系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未按标准作业流程和既定施工方案自上而下进入料仓内清理悬挂料,擅自从料仓下部人孔进入料仓内作业,导致本起事故发生。
新黄河记者注意到,事故调查组认定,共有3人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其中一人在事故中死亡,被建议免予追究刑事责任。此外,还有17名有关公职人员被处理。
公开资料显示,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系福建三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控股的子公司,成立于2001年12月26日,公司类型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年产钢能力1200万吨,员工7661人。
事故调查报告显示,2024年12月9日19时许,该公司在处理料仓内悬挂料作业过程中发生悬挂料滑落,4名作业人员被困。经过应急搜救,21时10分许,仓内被困的4名作业人员陆续被救出,其中一人住院观察7天后出院,有三人经抢救无效死亡。2024年12月15日,三钢闽光与死者家属达成工伤死亡赔偿协议,3名死者分别于12月16日、18日火化。
事故调查组认定,事故直接原因是:违章指挥,违章作业,未按标准作业流程和既定施工方案自上而下进入料仓内清理悬挂料,擅自从料仓下部人孔进入料仓内作业,导致本起事故发生。事故报告中提到,当日19时许,当班班长已发现了3人已违规进入料仓作业,但因制止和纠正违规作业不力,此时人在外面的一名死者最后也进入料仓作业。同时,作业人员擅自从料仓下部人孔进入仓内清料也是导致事故发生的重要原因。
新黄河记者注意到,针对这次事故的责任认定,事故调查组认为3人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建议由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其中,张某健不遵守料仓清料标准作业流程,建议班长“爬进去挖”,参与并组织料仓清理有关违规作业,导致事故发生,对事故负有直接责任,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鉴于在事故中死亡,建议免予追究其刑事责任。此外,还有17名公职人员被纪委监委机关依纪依规处理,5名人员被移送相关单位进行处理。
编辑:郑楚翘 校对:汤琪 剪辑:张成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