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一火锅店打广告“胸大打折”被指低俗营销,律师:涉嫌违反广告法
新黄河  3天前 18:07

新黄河记者:郑旭  

9月4日,有网友发帖称,重庆一家火锅店门口摆放的广告招牌上,一句“胸大打折”的广告语显得格外刺眼。广告牌上,还配上了衣着裸露的卡通形象并称免单活动“不限男女”。4日下午,新黄河记者联系涉事门店,工作人员表示广告牌已撤下,相关部门正在处理。同时,市场监管部门已介入。

有律师表示,通过突出女性胸部大小来吸引眼球,并且一定程度上物化了女性,将女性的身体特征不当展示和利用,明显违背了公序良俗,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

网传图片显示,上述广告牌上不仅有“够胸你就来”的广告标语,还标注了不同尺寸的打折程度,从9折到免单。在广告牌显眼处,还有7名衣着裸露的卡通形象。此外,广告牌上还有“别那么凶,我会怕怕”等挑逗性词语。

新黄河记者核实获悉,涉事火锅店系位于重庆市南岸区的一家渝鼎红重庆火锅。工作人员告诉新黄河记者,所谓的“胸大打折”的活动从来没开始过,目前广告已经撤下来了。“具体情况不清楚,确实争议比较大,现在相关部门正在处理。”工作人员表示。

当事火锅门店负责人张先生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广告牌刚摆出来没多久,就被指“不妥当”,广告上写的活动没开始,门店就撤掉了广告,门店也认识到了这样的宣传是不妥当的。

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九条规定,广告不得有妨碍社会公共秩序或者违背社会良好风尚的情形。该广告为博取流量,通过突出女性胸部大小来吸引眼球,并且一定程度上物化了女性,将女性的身体特征不当展示和利用,明显违背了公序良俗。

付建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七条规定,有发布妨碍社会公共秩序或者违背社会良好风尚广告情形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对广告主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可以吊销营业执照,由广告审查机关撤销广告审查批准文件、一年内不受理其广告审查申请;对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没收广告费用,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可以吊销营业执照、吊销广告发布登记证件。

编辑:郑楚翘  校对:汤琪  剪辑:张成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