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黄河记者:张焱辉
历经1369天的漫长等待,备受社会关注的刘学州被网暴致死案于近日尘埃落定。11月27日,刘学州被网暴致死案代理律师周兆成通过社交媒体公布了该案件二审结果: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于10月24日作出二审判决,驳回上诉人上诉、维持原判,认定两名涉案自媒体大V的言论构成名誉侵权,需向刘学州养家亲属公开致歉,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及维权费用共计5.7万元。“截至目前,还没有收到他们的道歉与赔偿。”27日下午,刘学州亲属柴女士告诉新黄河记者,必要的时候会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判决内容。柴女士还表示,待被告履行赔偿后,将按照刘学州遗愿,把赔偿款进行捐赠。
时间回溯至2021年12月,时年17岁的刘学州在社交平台发布寻亲视频,称自己三个月大时被养父母从山西大同某饭店“买下”,养父母离世后随养家姥姥姥爷生活,希望找到亲生父母。刘学州在发布信息后,当月便通过DNA比对寻得生父,于次年1月初与生母见面。后因刘学州与亲生父母就住房问题产生矛盾并公开相关聊天记录,导致其迅速陷入网络舆论的漩涡。
据此前媒体报道,自媒体大V“真话哥”、情感主播“暖心姐姐”,曾发布“你不善良、就会耍心机、早晚身败名裂”等带有明显贬损的言论攻击刘学州。其中,“真话哥”发布的相关视频被下架前播放量达63.8万次,“暖心姐姐”发布的评论引发大量网友跟风指责,导致刘学州不堪重负于2021年1月24日在海南三亚海边服药自杀,年仅17岁。刘学州在遗书中明确提及,网络暴力是压垮自己的“最后一根稻草”。
自刘学州于2022年因遭受大规模网络暴力自杀后,其养家亲属对实施网暴者提起诉讼。2025年6月9日,北京互联网法院对刘学州被网暴致死案作出一审判决。法院认定自媒体大V“真话哥”(于某)与情感主播“暖心姐姐”(张某)的言论构成名誉侵权,判决二人在人民法院公告网刊登致歉声明,同时分别赔偿刘学州养家亲属精神损害抚慰金50000元和5000元,另需共同承担律师费1000元,赔偿总额共计5.7万元。后因“暖心姐姐”张某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于2025年9月22日开庭审理此案。庭审中,张某称自己的言论属于“正常的舆论监督”,还提交了1组新证据;而原告方当庭提交9组证据,逐条反驳其上诉理由。庭审结束后,法庭未当庭宣判,后续择日宣判。2025年10月24日,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二审判决。法院审理后认定上诉人张某的上诉请求不能成立,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最终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11月27日,该案代理律师周兆成向新黄河记者表示,本案二审判决具有重要法治价值与社会意义。首先,二审法院突破“亲权近亲属”形式限制,依据立法精神赋予其养家外祖父母的诉讼主体资格,彰显法律温度。其次,本案明确了网络言论自由的边界与未成年人保护的底线,即超出合理评价范畴、损害他人名誉的言论需承担侵权责任。最后,本案判决支持了精神损害抚慰金与合理维权支出,既弥补了被网暴者的身心伤害与维权成本,也传递了“侵权必担责”的鲜明导向。
“1369天的漫长等待,终于等来了这份正义的终审判决。刘学州案的胜诉,不仅是对逝者的告慰,更是反网暴司法实践的里程碑。”周兆成表示,希望这份判决可以照亮反网暴之路,让网络空间再无“法不责众”的侥幸,让每个生命都能被尊重、被善待。期待以此案为契机,推动反网络暴力法的加速出台,用更系统的法治框架划定言论边界、加重侵权成本,为每一个人筑牢网络安全屏障,让悲剧不再重演。
编辑:刘丹 校对:汤琪 剪辑:刘美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