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黄河记者:赵桂凯 孙敏
12月23日,备受关注的“为弟追凶案”在广东省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易某华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审理查明,1992年12月22日上午,易某华到李焕平就读的小学,将其从学校带离至雷州市北和镇某甘蔗园内,持刀捅刺致其死亡后潜逃。后易某华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法院认为,被告人易某华持刀故意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被告人犯罪手段残忍,犯罪后果和罪行严重,应当依法予以严惩。鉴于公诉机关未能提供现场勘查笔录、尸体检验报告等证据,量刑证据存在瑕疵。综合考量被告人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对被告人易某华判处死刑,可不必立即执行。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易某华照片
据新黄河此前报道,今年48岁的李海玉是湖南省新宁县人,20世纪90年代,其父母带着9岁的弟弟李焕平在广东雷州经营甘蔗园,后园内一员工易某华与李海玉父亲李中祥发生矛盾,为蓄意报复将李焕平骗走杀害后逃走。事发后,李中祥为保护家人选择隐瞒此事,自己则离家外出寻找易某华下落。
因为父亲的隐瞒,李海玉最初以为弟弟只是失踪,她从20岁那年,一边四处打工讨生活,一边试图找回弟弟。寻找弟弟的这些年,李海玉遭遇过家暴,离婚,拐骗,被骂“绝户”,原生家庭也逐渐分崩离析。她只身入局,以和嫌犯“网恋”为名,获取到对方真实身份后随即报警,直到警方抓获易某华,她才得知弟弟李焕平早在失踪时便已遇害。
后来,当年案件的嫌疑人易某华被送上法庭,李海玉对他说了一句话,“请你记住,我叫李海玉,是我亲手把你送上了法庭。”
2024年11月,该案在广东省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出发之前,李海玉特意剃了光头,她说,只要没给弟弟报仇,她便不再留发。庭审前一天,李海玉来到雷州市迈车坎村,当年弟弟尸体被发现的甘蔗地如今已成一片茫茫稻田,她带着父亲的遗像,跪地痛哭,一遍遍呼喊着弟弟的名字。
法庭上,李海玉再次见到了易某华,相比之前,易某华苍老了不少,他冷冷地盯着李海玉,眼神里充满恨意。李海玉回忆,易某华当庭翻供,称自己并未故意杀害李焕平,只是想绑架孩子要挟李中祥,李焕平是不小心滑倒碰到刀刃致死,自己只是失手杀人,因为恐惧才没选择投案自首。公诉机关在法庭上建议量刑为死刑,法院未当庭宣判。
从湛江回来后,李海玉没去坟上为父亲上香,“没有宣判,我不知道怎么面对他。”
李海玉此前照顾重病母亲
去年12月初,李海玉76岁的母亲王满妹突发脑出血,后多次住院,时而清醒时而糊涂,她的遭遇引发同情,有网友寄给她小鸡小鹅等家禽,让她补贴家用。李海玉说,在母亲生命的最后一年里,还是不停地念叨着弟弟的小名“老六”。2025年10月15日,王满妹撒手人寰,“临终前她还念叨着‘我等不到公道(案件宣判)了’。”
2025年12月22日深夜,李海玉抵达湛江,和去年一样,在出发前剃掉了头发,她还穿着同一外套,并且特意穿上了去世母亲的衣服,希望用这种方式带母亲一起出庭。李海玉说,宣判后她会到当年埋葬弟弟的地方,取一把黄土回家,为弟弟立一个衣冠冢,就在父亲李中祥的墓旁。
编辑:柏凌君 校对:杨荷放 剪辑:张成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