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山西万荣县文旅局和工科局联合开展“春节游万荣,景区门票可抵优惠券”活动,引发出租车司机不满。图/万荣融媒
近日,山西省万荣县出租车司机刘壮向华商报大风新闻反映,万荣县文旅局和工科局联合开展“春节游万荣,景区门票可抵优惠券”活动,称游客凭当日万荣任意景区门票、电子门票,可在县域内合作酒店、餐饮单位、出租车消费时享九折优惠。然而,当地文旅局工作人员称,只是有对游客的优惠政策,并没有给司机的补贴政策。
春节期间各地争相推出文旅优惠政策,本意是激发消费活力、提升城市形象,初衷值得肯定。但任何政策的出台,都应当权衡各方利益,做到公平公正。而万荣县的这一做法,将游客打车优惠成本单方面转嫁给出租车司机,显然有失公允。
结合各地的现实情况来看,这类面向消费者的文旅优惠政策通常有两种模式。一是公共财政补贴,即由政府承担部分或全部折扣成本,以激励商家参与;二是市场化自愿参与,引导合作商家通过让利吸引客流,以“薄利多销”弥补损失,本质上是参与一场由政府搭台的促销活动。
但此事中的游客打车九折优惠,既无财政补贴托底,也未遵循自愿原则,而近乎以行政指令强制要求司机群体参与,且明确未执行的司机“将按收费金额的10倍处以罚款,并停运学习”,显然脱离了常规,不仅缺乏合理性,也可能损害政策的可持续性。
正如网友所调侃的,“游客享受了优惠,文旅局收获了口碑,出租车公司完成了任务,只有司机,什么都没得到,还倒贴”,如此“政策请客、司机买单”的做法,也就无怪乎引发争议了。
这种局面的形成,还是由于政策制定过程中对执行主体权益考量的严重缺位。比如,报道中有司机就提到一个细节,“景区停车场不给我们免费,每天给公司的费用也没有减免,政策所有的压力都在我们司机身上”。这意味着,政策在强制要求司机“让利于客”的同时,却缺乏对他们最基本的权益倾斜,由此构成了一种严重的不公。
目前,当地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已表示,“会及时上报该问题”。希望“买单”的出租车司机最终能够获得应有的权益补偿。
但此事还值得深思的一点是,该项政策的实际效果,是否真的经过科学评估?仅凭一张景区门票的九折优惠,究竟能给当地带来多大的游客增量?“九折优惠”是经过科学测算的精准施策,还是相关部门追求短期“业绩”的跟风之举?
要知道,在缺乏实效评估的情况下,政策自然更容易流于形式,甚至产生“副作用”,既增加执行成本,也可能引发相关群体的抵触情绪,最终反而损害地方形象。
当前,各地都在“拼文旅”“宠游客”,这本身是提升文旅竞争力、促消费的积极举措。但重视文旅,不等于可以一切以文旅为中心、以游客为中心而罔顾其他群体的合理利益。
文旅优惠政策的制定,还需要在游客体验、商家利益、公共服务之间寻求合理的平衡,让参与各方都能共享发展红利,而不是成为某一方的负担。
一定程度上说,此次事件在当下具有重要的警示价值,那就是各地制定文旅优惠政策必须量力而行,建立在公平、可持续的基础之上。
地方政府若想通过“让利”来吸引游客,理应先厘清“谁来让”的问题。要么拿出真金白银进行补贴,要么通过市场化手段引导自愿参与,而不是把给游客的“优惠”变成强制摊派,将压力传导给最基层的从业者,这应是最起码的共识。
说到底,只有让每一位参与者都感受到政策的温度与尊重,并能获得实际的收益,才能汇聚起推动地方文旅发展的合力。反之,若只顾“面子”不顾“里子”,或是只顾政策“发号施令”,而不顾实际的“买单成本”,最终不仅损害政策公信力,也有悖于地方文旅的长远发展。
编辑:孙菲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