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黄河记者:赵桂凯
4月2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依法严惩拐卖妇女、儿童犯罪典型案例。其中,王浩文拐卖儿童案作为典型案例被通报。通报称王浩文十余年间偷盗十余名幼儿出卖,已被执行死刑。
“王浩文死不认罪,死有余辜,祸及三代。”得知官方对案件的定性,寻子22年的“雷公”雷武泽用这句话表达了自己的态度。

(王浩文,图片来自网络)
最高法:犯罪性质特别恶劣,无悔罪表现
据最高法发布的典型案例披露,被告人王浩文从2001年10月开始实施拐骗、拐卖儿童犯罪。2006年因拐骗1名儿童被判刑三年,2008年刑满释放后继续作案。2015年又因拐卖3名儿童被判刑十五年。服刑期间,其余拐卖犯罪被侦破,2019年被解回受审。
法院经审理查明,2001年10月至2010年5月,王浩文化名“王维”,单独或伙同他人在湖南、湖北、四川等地偷盗未满六周岁幼儿共计11人,贩卖至广东,非法获利19.9万元。
法院认为,王浩文偷盗幼儿出卖,致被害人亲属遭受巨大精神打击,部分被害人父母自杀未果、离婚,犯罪性质特别恶劣,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危害极大,且系累犯,到案后对多数罪行拒不供述,无悔罪表现。据此,判处其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王浩文已被依法核准并执行死刑。
铁证如山,他仍然死不认罪
2023年6月,雷武泽被拐22年的儿子川川终于被找回,而拐卖川川的正是王浩文。
4月2日,雷武泽告诉新黄河记者,他与王浩文最后一次见面是在自己起诉王浩文等人格权纠纷案的庭审现场。“他不承认拐走我小孩。”雷武泽说,在铁证如山面前,王浩文仍然拒不认罪,也不愿赔礼道歉。
最高法在案例通报中也特别指出,王浩文“对多数罪行拒不如实供述”。这与雷武泽的感受相互印证。

(雷武泽直播截图)
民事追责还在路上
王浩文虽已被执行死刑,但雷武泽的维权并未结束。
他告诉新黄河记者,他起诉王浩文等人的民事案件仍未结束。“王浩文给我们家庭带来这么大的伤害,哪怕1块钱的象征性赔偿都没有。”
由于王浩文已死亡,其权利义务需由继承人承担。“其父母已去世,孩子又不愿参与此事。”今年1月22日,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法院在人民法院公告网发布公告,将案件情况送达其子女。
“正义虽然迟到,但终归没有缺席。”雷武泽说,后面还要继续把民事赔偿事情追踪到位,给自己一个交代。
编辑:郑楚翘 校对:杨荷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