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无锡一家居厂发生较大火灾事故,致6人死亡,调查报告发布
无锡市应急管理局网站  1小时前

近日,江苏无锡市应急管理局网站发布《无锡江阴市长泾镇暖美家家居厂“9·25”较大火灾事故调查报告》。报告称,2025年9月25日0时许,位于江阴市长泾镇长东村寿山坟65-2号的江阴市长泾镇暖美家家居厂发生一起火灾事故,造成6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1114.6万元。

经调查认定,该事故是一起因建筑违法建设、消防安全设施存在缺陷,租赁双方消防安全责任不落实,设备电气故障起火后迅速蔓延,属地有关部门专业监管和行业管理缺位,地方党委、政府安全领导责任落实不到位,导致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事故建筑结构示意图

厂房深夜电气故障起火

烟气扩散致6人窒息死亡

事故调查报告还原了事故发生经过:2025年9月24日20时许,位于四层的暖美家家居厂结束工作,员工关闭照明等电源后离开。位于五层的承运纺织厂,邵某乐、于某晶2名员工正常作业,松普公司员工周某祥住宿。20时至22时,四层、五层生产车间内无异常。

22时整,四层车间内的视频监控系统自动关闭。

23时,位于四层南侧裁剪缝纫区的2号工作台东侧中间的花线机区域起火,引燃周边堆放的沙发生产物料。火势逐步向东蔓延至沙发包工区,引燃货架上沙发外包物料,造成货架倾倒,在消火栓及灭火器上形成斜坡状燃烧痕迹。火势同时向西侧3号、4号工作台以及办公区、西部货架区蔓延,引燃工作台下方堆放的纸箱、生产物料等,工作台上方悬吊的线槽桥架受高温和火势影响软化变形。由于长时间受热,起火部位上方线槽桥架中部断裂,对应的混凝土屋顶水泥抹灰局部不规则圆形脱落,裸露出钢筋。随着温度不断升高,现场沙发、床垫等发生轰燃,火势迅速扩大。

23时58分,高温烟火通过东侧窗户向外大量喷出,四层全面燃烧,高温烟气在四层顶部积聚后向下扩展,沿室内楼梯蔓延至五层。建筑上空出现弥散烟雾。

23时59分,承运纺织厂作业员工邵某乐、于某晶通过东侧外窗发现有大量烟火向上蔓延,向经营者陆某和夏某红电话汇报后,往西北方向逃离。

9月25日0时15分26秒,承运纺织厂经营者陆某和夏某红赶到现场,与暖美家家居厂员工俞某松同乘一部货梯至四楼,被烟气所困。

0时15分59秒,消防救援人员到达现场展开扑救,2时35分,明火扑灭。搜救人员先后在四层卫生间南侧地面、四层楼梯东侧走道地面和五层北楼梯口、五层北侧窗户下方发现6名遇难人员。

调查报告认定事故直接原因为:事故建筑未按规定设置封闭楼梯间、未安装防火门、存在防火分隔和安全疏散消防安全缺陷;暖美家家居厂花线机控制器电气故障起火后,引燃周边沙发生产物料等可燃物并蔓延发展,四层大量积聚的高温有毒有害烟气,迅速通过敞开楼梯间扩散至五层,导致3名人员被困窒息死亡;3名施救人员贸然乘坐货梯进入现场窒息死亡,导致事故后果扩大。

事故建筑南侧第四层平面布置示意图

事故建筑南侧第五层平面布置示意图

出租方、使用方、设计方均存在消防缺陷

违规住人、员工逃生能力不足

事故调查报告指出相关企业存在的问题:

格诺气流纺厂出租的厂房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消防设施的配备不符合国家标准。对承租人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的情况监督检查不到位,未督促承运纺织厂改正生产场所设置宿舍并使用的问题,出租方消防安全责任未有效落实。

暖美家家居厂生产作业场所消防设施不符合国家标准,导致火情未被第一时间监测发现和扑灭;未组织有针对性的消防演练,火灾发生后员工处置能力不足,贸然乘坐货梯进入现场。

承运纺织品厂违规安排松普公司员工在生产车间住宿。未对员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未组织进行有针对性的消防演练,导致员工应急逃生能力不足,违规住宿人员死亡。

针纺织品公司建设的事故建筑楼梯间、逃生出口设置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并同意格诺气流纺厂出租给松普公司、暖美家家居厂和承运纺织厂用于家具、纺织生产,火灾发生后,消防设施无法隔离高温有毒有害烟气,疏散通道不具备逃生条件。

江苏同顺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设计的事故建筑未按照国家标准设置封闭楼梯间,疏散距离不符合规范要求,导致事故建筑先天存在消防安全缺陷。

编辑:孙菲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