闲鱼约猫上门配种,主人拉架被抓伤索赔700余元,法院判令猫主赔付两成损失
新黄河  3小时前

新黄河记者:李震  

新黄河记者从中国裁判文书网获悉,河北省定州市人民法院就一起因猫咪配种引发的饲养动物损害责任纠纷案作出判决,原告曲某甲在帮自家公猫与被告和某送来的母猫配种时拉架被猫抓伤,起诉索要766元医疗及办卡费用,法院结合双方过错程度,酌定被告承担20%赔偿责任,赔付原告153.2元。

据原告曲某甲称,2026年2月20日,被告和某通过闲鱼平台与其取得联系,协商将自家母猫通过顺风车送至原告家中配种,本次配种原告不收取费用。当晚8时30分左右,两只猫咪在配种过程中,被告饲养的母猫将其右手抓伤咬伤。次日曲某甲前往医疗机构接种狂犬疫苗,合计支出医疗费、办卡费766元。后续原告将母猫送还给被告,但对方拒绝承担相关费用,曲某甲遂诉至法院,请求判令被告全额赔付上述款项,并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和某则否认曲某甲伤情系自家猫咪造成,主张事发时自己不在现场,猫咪已经交由原告看管,曲某甲作为现场管理者应当自行承担全部责任。和某表示,事发当晚原告曾询问其猫咪疫苗接种情况,彼时两只猫已经发生打斗,无法确定抓伤原告的是哪一只猫,事发地点位于原告住处,管理责任应当归于原告一方。

法院经审理查明,2026年2月19日,原被告二人先在闲鱼平台沟通猫咪配种事宜,后续添加微信细化约定,由被告将其饲养母猫托运至原告家中,与原告公猫配种,母猫生产后,被告以给付幼猫或是售卖幼猫分成的方式作为配种报酬,双方构成有偿配种约定。2026年2月20日20时许,被告通过网约顺风车单独将母猫送至原告家中,交由曲某甲看管进行配种。当晚9时许,两只猫咪打斗,曲某甲上前拉架过程中右手被猫抓伤。次日曲某甲接种狂犬疫苗,共计花费766元,并于当日将母猫返还被告,此次配种最终并未成功。

庭审中,曲某甲提交在场同学的书面证言、手部受伤照片、双方微信聊天记录等证据,用以证明自身伤情由被告母猫所致。被告认可照片真实性与聊天记录内容,承认未给自家猫咪修剪指甲,但依旧无法确认抓伤来源。聊天记录显示,原告受伤后与被告协商费用承担问题,被告曾提出给付一只幼猫作为补偿,原告拒绝该方案并提议双方各承担一半花销,双方未能达成一致。

法院审理认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饲养动物致人损害,饲养人或管理人需承担侵权责任,被侵权人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的,可免除或减轻侵权方责任。本案中被告将母猫托运至原告住所后,猫咪实际管控、照料权利转移至原告,曲某甲既是自家公猫饲养人,也是涉事母猫临时管理人,在猫咪打斗时贸然徒手拉架,未做好安全防护,自身疏忽是受伤主要原因,理应自行承担主要损失。被告作为母猫饲养人,可从配种事宜中获取相应收益,负有基础风险防范义务,因其未提前为猫咪修剪指甲,也未完整告知猫咪习性,存在一定过错。结合案件事实与公平原则,法院酌定被告对766元总损失承担20%赔偿责任,共计153.2元,剩余费用由原告自行承担。

最终法院作出判决:被告和某于判决生效三日内给付曲某甲赔偿款153.2元;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25元,由原告负担20元,被告负担5元。若义务人未按期履行金钱给付义务,需依法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债务利息。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法官表示,当前宠物饲养已成为普遍社会生活现象,我国针对犬只饲养、强制免疫、登记管理等已有相对完备的规制体系,但猫咪作为现今民众饲养的主流宠物品类,在日常监管、免疫规范、繁殖管理等层面仍存在制度短板与监管空白,现实中,大量饲养人通过网络平台私下相约、自发开展宠物配种繁育,缺乏专业场地、安全防护及健康检疫流程。一方面,宠物在陌生环境配种易产生应激反应、相互打斗,极易引发抓伤、咬伤他人事件,进而产生人身损害及经济赔偿纠纷;另一方面,未经专业疫病筛查的宠物私下接触,易交叉传播猫流感、猫瘟等传染性疾病,严重损害宠物自身健康。同时,民间无序私下配种繁殖,还会造成宠物过度繁殖,进而滋生宠物弃养、流浪动物增多等一系列社会问题。

法官提醒广大宠物饲养人,应树立文明科学饲养理念,自觉摒弃私下自发配种的行为。若确有宠物配种繁育需求,应当选择具备合法资质、防疫规范、操作专业的正规宠物机构进行。既能有效防范宠物伤人、互伤风险,阻断宠物疫病交叉传播,也可从源头规范繁育秩序、避免无序过度繁殖,减少此类侵权纠纷及衍生社会问题,共同营造安全、文明、有序的宠物饲养与繁育环境。

编辑:刘雨  校对:汤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