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今起调整!
经济日报  7小时前

  日前,国航、厦航、中联航等多家航司发布公告,调整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费收取标准。

  

  国航官网截图

  

  厦航官网截图

  自2026年4月5日(含)起销售的客票,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费收取标准调整为:

  800公里(含)以下航段,每位旅客收取人民币60元;

  800公里以上航段,每位旅客收取人民币120元。

  按规定享受国内民航成人普通票价10%的婴儿,免收燃油附加费。

  按规定购买国内民航成人普通票价50%的儿童(含无成人陪伴儿童)、革命伤残军人和因公致残的人民警察,旅客运输燃油附加费收取标准为:

  800公里(含)以下航段,每位旅客收取人民币30元;

  800公里以上航段,每位旅客收取人民币60元。

  燃油附加费的起征日期以原出票日期为准,2026年4月5日以前销售的国内客票,如变更至2026年4月5日(含)以后,已收取的燃油附加费不退不补。

  来源/经济日报微信综合国航、厦航等

  监制/王薇薇

  审核/王玥

  编辑/刘莉

  校对/张萌

作者:经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