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时节,追思不止于碑前香火与纸上祭文。那些承载着青春记忆的QQ聊天记录、凝聚着心血的游戏装备、记录着生活点滴的微信朋友圈,还有绑定着财富的虚拟账户,正成为现代人生命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当生命走向终点,这些无法触摸却意义非凡的虚拟资产,该如何安放?这一曾被当作“煽情调侃”的话题,如今已成为摆在每个人面前的现实课题,全国政协委员、北京金台律师事务所主任皮剑龙也在持续关注。
数字遗产继承难破三重壁垒
“以前总觉得,QQ号、游戏账号只是消遣工具,直到亲人离世,才发现那些数字背后全是无法复刻的回忆。”山东青岛市民王女士的经历,道出了许多人的无奈。2011年,她的丈夫在车祸中丧生,丈夫QQ邮箱里保存着两人从恋爱到结婚的信件、照片,可她却因没有密码无法登录。虽最终通过与腾讯协商拿到账号,但这份“特例”背后,是无数人面对虚拟财产继承时的手足无措。
随着数字经济的深度发展,虚拟财产早已突破“娱乐工具”的范畴,成为兼具情感价值与经济价值的“新型财富”。微信、QQ钱包里的存款与理财产品,动辄价值数十万元的自媒体账号,耗费大量金钱与精力打造的游戏装备、NFT藏品,甚至是社交账号里的一段语音、一张照片,都承载着所有者的时光与情感。中国消费者协会数据显示,“网游停服删档引发虚拟财产侵权争议”曾入选年度消费维权热点,虚拟财产的保护与继承,已成为各界关注的焦点,这也正是皮剑龙委员多年来深耕的领域。
然而,虚拟财产的继承之路,布满荆棘。目前,我国关于虚拟财产的立法仍处于“概括式宣示”阶段,2020年颁布的民法典第127条虽明确“法律对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却缺乏具体操作细则。对此,皮剑龙有着深刻的见解,他认为,民法典的这条规定属于概括式、宣示性的立法模式,在解决具体争议时,还无法将这一规定作为直接依据,“这条作为关于网络虚拟财产保护的指引性规定,目的在于为后续的专门立法提供一个具备兼容性的制度接口”。
“法律界对虚拟财产的属性认定仍有分歧,主流观点认为,具有人身性质的社交账号、网络ID等不可继承,而无人身性质的游戏币、网上店铺等可继承。”皮剑龙坦言,但在现实中,两者的界限往往模糊难辨。平台规则的限制,更让虚拟财产继承雪上加霜。多数互联网平台明确规定,用户仅拥有账号使用权,所有权归平台所有。例如腾讯规定,QQ号连续3个月未登录将自动注销,号码归公司所有。这意味着,即便账号内有存款或珍贵回忆,一旦满足注销条件,便可能被平台收回,让继承人陷入“看得见、拿不到”的困境。“账号可以归平台,但里面的钱、里面的回忆,不该就这么消失。”王女士的感慨,道出了许多人的心声,也与皮剑龙关注虚拟财产保护、守护民众合法权益的履职初心高度契合。更现实的是,数字遗产还面临价值评估难、隐私保护与继承需求冲突等问题,进一步加剧了继承困境。
民众探索与平台实践并行
立法的滞后与平台规则的刚性,让现实中的继承纠纷频发。与此同时,一股自发的探索力量正在崛起。在深圳,越来越多年轻人开始主动规划虚拟财产的归宿。“00后”电竞选手林小宇在遗嘱中明确,将自己的游戏账号、NFT藏品交由懂行的好友继承,房产与存款则留给父母。“虚拟资产也是我一点点攒下来的心血,我希望这些东西能交给懂它、珍惜它的人。”他的选择,折射出年轻一代对虚拟财产的重视。同样,“00后”冯先生也在遗嘱中将使用7年的游戏账户作为数字遗产纳入分配范围,回馈姐姐的照料。
深圳立嘱库的数据,见证着观念的变迁。10年间,30岁以下订立遗嘱的年轻人从35人增至196人,增长超过5倍;30岁以下、31-40岁、41-50岁三个中青年群体的立遗嘱总占比,从10.06%跃升至27.72%。越来越多年轻人将虚拟财产写入遗嘱,把遗嘱从“临终文件”变成了“人生预案”。此外,非婚伴侣、丁克家庭、独身人士等群体也纷纷通过遗嘱,为虚拟财产寻找归宿,用法律工具弥补法定继承的空白。
在平台端,一些探索也在悄然开展。国内方面,微信自2025年9月起,对长期不使用的账号已不再进行回收处理,避免数字记忆“一键清零”;B站推出“纪念账号”服务,对不幸离世的UP主账号进行保护。国际上,Facebook早在2007年便推出已故用户账户纪念功能,允许亲友缅怀却不拥有账号使用权,既保护了隐私,也延续了情感;美国俄克拉何马州2010年将网络财产纳入遗嘱执行范围,为数字遗产继承提供了法律支撑。这些实践探索,也为皮剑龙委员的提案提供了鲜活的现实参考,坚定了他推动虚拟财产保护立法的决心。作为坚守“无调研,不提案”履职准则的政协委员,皮剑龙常年深入基层、律所一线,搜集虚拟财产纠纷的真实案例,为提案撰写积累了扎实的实践素材。
法治前行:立法探索传承难题
在立法层面,相关探索也在稳步推进。2026年1月1日起,最高人民法院最新修订的《民事案件案由规定》正式生效,新增“数据、网络虚拟财产纠纷”独立案由,下设相关四级案由,彻底告别虚拟财产纠纷“借壳立案”的时代;互联网法院集中管辖相关案件,为虚拟财产维权提供了更专业的司法保障。截至2025年12月,人民法院案例库已收录相关案例29件,包括2件指导性案例和27件参考案例,积极探索确立类案裁判规则。
作为长期关注数字经济发展的全国政协委员,皮剑龙连续多年在全国两会期间就加快虚拟财产保护专门立法鼓与呼,他建议,全国人大应尽快将网络虚拟财产保护法列入立法规划,启动相关立法议程;在这一法律正式颁布前,可由国务院先起草颁布《网络虚拟财产保护条例》,最高法、最高检起草发布关于保护网络虚拟财产的司法解释,同时鼓励和支持地方政府出台“先行先试”的法规政策,率先制定具有本地特点的虚拟财产保护地方性法规。
此外,皮剑龙还建议,应确立虚拟财产损害赔偿机制,建立虚拟财产托管、认证中心,支持消费者对国内网络虚拟财产确权,同时明确网络虚拟财产的定义与范围、界定相关主体的法律地位,多措并举筑牢虚拟财产保护的法治防线。他认为,加快网络虚拟财产保护专门立法,既是加强国家竞争力的需要,也是保护民众权益、强化监管的需要,且当前相关研究已较为深入,专门立法的条件已基本成熟。值得注意的是,皮剑龙眼中的中国特色虚拟财产,是非金融化的,类似于商品的数字化,可映射到实体资产、助力实体产业,这一认知也为立法方向提供了清晰指引。
全国政协委员、重庆市律师协会会长袁小彬也建议,制定网络虚拟财产保护法,是数字经济立法2.0的宗旨,出台该法律才能初步完成数字经济法律体系的构建。国际上的成熟经验,也为我国提供了借鉴。我国香港地区2023年发布《虚拟资产交易平台营运者的指引》,欧盟颁布《加密资产市场条例》,均对虚拟财产的保护与监管作出了具体规定。
不过,虚拟财产立法仍面临诸多挑战。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石佳友认为,虚拟财产内容复杂、属性难定,目前直接颁布具体法律规则的条件尚不成熟,需要司法实践不断摸索。此外,我国明确不承认虚拟资产的金融属性,如何立足非金融虚拟财产制定符合国情的法规,成为立法关键。对此,皮剑龙表示,将持续关注立法进程,结合实践中的新问题、新情况,不断完善提案建议,推动相关法规政策落地,切实守护民众的虚拟财产权益。
清明追思,追的是记忆,传的是温情。从QQ头像的熄灭到虚拟资产的传承,从自发立嘱到立法探索,数字时代的“身后事”,正被赋予新的内涵。虚拟财产的继承,不仅是对个人权益的保护,更是对数字时代“爱与延续”的诠释。如今,越来越多的人开始意识到,虚拟财产不是“虚无缥缈”的代码,而是生命痕迹的延伸。随着立法的不断完善、平台规则的优化、社会共识的凝聚,相信每一份承载着时光与情感的虚拟资产,都能找到属于自己的归宿,让数字世界里的爱与记忆,得以永远延续。
记者:高志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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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人民政协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