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到它别乱挖!两株以上即构成犯罪
央视新闻  2小时前

  近日,湖北铁路公安民警在执勤时发现,有位旅客携带野生植物乘车,随即以此为线索展开刑事立案侦查。是什么样的植物,会引发这样的后果?

  

  采挖野生兰草被刑事立案

  在湖北省襄阳市南漳高铁站,铁路安检员在例行安检时,发现一名旅客行李中夹带疑似野生兰科植物,立即通报执勤民警,对其行李进行开包检查。

  该旅客携带的是兰科植物共四丛,他称这是从老家山上采挖,打算带回家种植。经专业森林公安民警鉴别,该兰科植物确系野生,为国家二级重点保护植物。旅客行为已涉嫌非法采挖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目前,当地已就此案展开刑事立案侦查。

  危害国家二级保护植物

  两株以上即构成犯罪

  此案被公开报道后引发热议。不少人认为,如果只是喜欢花花草草,上山挖一棵就被判刑,处罚会不会“有点儿重”?此案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郭旨龙介绍,2021年,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和农业农村部更新《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部分兰科植物被列为国家二级保护物种。而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均为濒危或易危、数量较少、分布较窄、野生种群受威胁、资源锐减的野生物种,对于保护国家物种资源和生态安全具有重要的经济、科研、生态或文化价值。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和相关司法解释,危害国家二级重点保护的野生植物两株以上就涉嫌构成犯罪,可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并处罚金,十株以上属情节严重。而具体如何量刑,要综合考虑侵害野生植物的种类、数量以及其他情节。

  

  此外,破坏野生保护植物的真实目的也会对最终定罪量刑产生重要影响,比如要区分是自己种植、观赏,还是为了营利。若以营利为目的非法采集,往往规模更大、危害更强,对野生植物破坏更严重,或将依法从重惩处。

  误挖也会被判刑吗?

  法律专家:“不知其罪”不能免责

  有人会问如果误挖了名贵兰草,也要被判刑吗?法律专家表示:不知法、不懂法、“无心之失”等理由不能成为法律上的免责借口。郭旨龙解释,一般来说,法律一经颁布即推定所有公民已知晓,尤其是兰花早已被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公民理应知晓兰花属保护物种。

  什么情况能从轻量刑?据专家介绍,在生态类违法案件中,若具有以下两种情节,或可得到从轻量刑。

  一是能有力证明自己对采挖的野生植物本身及其生态、经济价值毫无了解,采挖行为属于偶发;

  二是主动悔罪认错,有效实现生态恢复。

  郭旨龙指出,若当事人破坏生态后主动补救、修复环境,量刑时可酌情考量。本案中,若涉案兰花在采集运输过程中未遭严重损毁,具备恢复种植的可能性,可对当事人依法从宽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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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制/李浙 主编/米莎

  编辑/余甜甜

作者:央视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