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人在高速上开车化妆、吃东西,“我觉得它比我开得好”……
人民日报  1小时前

  近日

  浙江温州高速交警

  在网络巡查

  及群众举报线索核查中

  发现某社交平台用户

  发布的多条驾驶车辆的视频

  

  

  

  视频中

  这名驾驶人在高速公路行驶期间

  多次启用辅助驾驶功能

  并双手脱离方向盘

  出现化妆、吃东西、

  随音乐摆动双手等行为

  严重妨碍安全驾驶

  给道路交通安全带来较大隐患

  

  

  

  根据线索

  高速交警

  很快锁定违法车辆信息

  及驾驶人林某的身份

  依法责令其到案接受教育及处罚

  面对交警,林某到案后称:

  “作为女司机,我觉得它比我开得好……”

  目前,警方已依据相关法律法规

  对其作出罚款200元

  驾驶证记3分的处罚决定

  

  

  

  交警提醒

  

  根据《汽车驾驶自动化分级标准》

  目前我国汽车智能驾驶共分为六个级别:

  L0为应急辅助

  L1为部分驾驶辅助

  L2为组合驾驶辅助

  L3为有条件自动驾驶

  L4为高度自动驾驶

  L5为完全自动驾驶

  

  如今,消费者能够购买到的车辆所配备的,均属于L2级以下的辅助驾驶功能。也就是说,现在市场上销售的汽车所搭载的“智能驾驶”功能,对驾驶人来说承担的是“助手”功能,只是分担开车压力,无法像人一样,应对所有复杂多变的交通场景。

  

  驾驶人在开车的时候使用了“智能驾驶”,如果注意力分散或关注与驾驶不相关的活动,一旦发生事故,将可能面临民事赔偿、行政处罚及刑事追责三重法律风险。

  

  还有可能触犯危险驾驶罪,因为这种情况之下,明知分心驾驶,有可能造成公共安全的隐患,所以如果出现了交通事故的话,那么有可能触犯危险驾驶罪。

  

  再次提醒

  车载辅助驾驶系统

  不能代替驾驶人成为驾驶主体

  驾驶人激活车载辅助驾驶功能后

  仍是实际执行驾驶任务的人

  负有确保行车安全的责任

  即使驾驶人不在驾驶位也一样

  

  来源:人民日报微信,综合浙江公安、浙江交警

  本期编辑:刘杰、方梓祎

  

作者:人民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