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澎湃新闻报道,9月16日,备受关注的广西“儿子去世孙子非亲生案”将召开再审听证会。
陆女士告诉记者,哥哥阿东(化名)生前是铁路司机,2024年5月,父亲重病,哥哥请假陪父亲在外地就医,白天照顾父亲,晚上就去跑外卖,出事当晚下了很大的雨,哥哥在送最后一单外卖的时候,因车祸致颅脑损伤死亡。
陆女士回忆称,家乡有孩子一边捧着父亲的骨灰盒,一边叫父亲回家的习俗。黄女士以孩子小毅(化名)要期末考试为由拒绝,后又问父母要钱才愿意带着孩子去给哥哥捧骨灰和送他最后一程,且她并未完整参加哥哥的葬礼。黄女士的种种行为让家人起疑。陆女士的父母决定去做祖孙鉴定,结果显示,小毅非亲孙子。
陆女士称他们还委托了天津的一家司法鉴定中心,自己母亲带着小毅去的,哥哥阿东留存的血样分别与母亲、小毅做了鉴定,结果显示阿东和母亲是母子关系,但小毅并非阿东的亲生儿子。
陆女士父母以儿媳黄女士一直隐瞒小毅并非亲孙子的事实,欺骗他们一直抚养小毅为由向广西玉林博白县人民法院起诉,诉求判令小毅丧失对阿东遗产的法定继承权,黄女士公开道歉并支付小毅的8年抚养费19万余元、精神损害抚慰金5万元,返还已领取的丧葬费12万元,合计36万余元。
一审判决书显示,法院认为,阿东父母提交的司法鉴定意见书,系陆女士委托进行,鉴定过程存在未进行身份核验录像,未保存监护人身份信息等程序违法的情形,法院对该鉴定意见书不予认可。
阿东父母向法院申请对小毅进行亲子鉴定,但黄女士不同意鉴定,案件陷入僵局。判决书显示,关于亲子关系、祖孙关系的鉴定申请,《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对亲子关系有异议且有正当理由的,父或者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或者否认亲子关系。”人民法院在审理涉及父母与子女是否具有亲子关系问题时,应当遵循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原则,依法限定提起亲子关系鉴定的主体资格,对于父母以外的其他人提出的亲子鉴定请求不予支持。
此案经过一审、二审,法院驳回了阿东父母方的请求。9月16日,广西高院将对这起亲子关系纠纷案进行再审听证会。
陆女士表示,当下他们希望能见到孩子,同时黄女士道歉赔偿,也希望查明真相,给哥哥一个交代。
陆家代理律师臧梵清表示,当下他的诉讼建议为首先申请老两口对小毅的探视权。(点此查看详细报道)


▌来源:澎湃新闻 记者卫佳明
▌编辑:邵猛 校对:杨荷放 审核:彭春风
作者:济南时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