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网评 | 网友这次为啥不买罗永浩的账了?
人民政协报  1小时前

2026年9月12日,网络大V罗永浩在个人社交账号发文评价冰淇淋品牌“野人先生”:“在机场试了一下,暴得大名的野人先生很一般啊,考虑到价格,甚至可以说难吃。它是怎么火起来的?”他还特别标注:“这是一个消费者的正常评价和疑问,请千万不要惹我,然后说我下黑手之类的。”还顺手提了一下钟薛高——“感觉比钟薛高难吃多了,怀念钟薛高”。

无论是钟薛高还是西贝,老罗每次在“吃”上公开发声都会搞得对方狼狈不堪,甚至遍体鳞伤。不过这次情况与之前几次不同:

首先是“野人先生”的反应不同:全程冷处理,没有公开回应。只有官方客服回应“已将相关问题上报”。然后就没有了下文,态度和产品一样冷。

其次是网友的反应不同:不再如之前一样一边倒地支持罗永浩踩企业,而分成了两派。支持罗永浩的网友认为面对消费者质疑,企业如果一味沉默,是无视用户声音,放任负面印象发酵。而支持野人先生的网友则认为口味是主观感受,贵贱也是主观感受。用主观感受作评价、带节奏,不厚道。企业一旦下场争辩,只会加剧舆情,而适时适度的沉默是公关手段成熟的表现。

这些不同值得肯定。

首先,企业正在成熟——面对负面信息态度更加冷静,处置更加成熟。新媒体时代,每个人都会被审视、被评价,更何况是企业。即使遇到负面评价,即使遇到所谓大V的负面评价,如何妥善处理,既考验企业应对危机的能力,也考验企业对消费者的态度。上报问题、调查情况、及时反馈,有则改之,无则自清,是企业目前所能采取的最佳方案。

其次,网友也在成熟——更多网友不再盲从于一些大V的主观评价,而是能够理性地、深入地看待问题。毕竟品味有偏好、消费分层次,众口难调古已有之,倘若以此作为硬性评价标准,肯定有失偏颇。当然,作为普通消费者有权对任何一款商品作出评价。但作为拥有数千万粉丝的大V在社交平台上仅仅依据个人好恶就作出评价,就大大超出普通消费者的权利范围。其对企业造成的伤害,将大大超过企业可能存在的过错应当承担的代价(况且此事中个别消费者的不满只是源于口味差异,而并非企业过错)。

新媒体时代,自媒体需要不断制造热点维持其关注度,因为这是其存在并获得收益的根本所在。但如果为了维持热度、获取利益强行制造热点,裹挟粉丝带节奏,逼迫企业谋私利,那就不仅要面临网友理性的审示,可能还会面临法律的审问了。

记者:杨春

新媒体编辑:莫愁

新媒体审核:杨岚

作者:人民政协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