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2025年5月21日晚上,毒杀儿女前,刘某杰带他们去吃烧烤。(资料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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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中的女方过错,如果符合刑法意义上的被害人过错,可能作为酌定量刑情节。但在杀子这种手段残忍、社会危害性极大的案件中,该情节对量刑的影响通常有限。”
“男方虽被认定为应激障碍,但对杀害子女的性质和后果有清晰认知,仍能控制自身行为,故具备完全刑事责任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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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南方周末记者 李在磊
责任编辑|谭畅
2025年8月21日,“男子离婚冷静期毒杀儿女案”在贵州省遵义市凤冈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据此前报道,2025年5月22日,32岁的刘某杰在家中给10岁儿子和7岁女儿服用农药,导致儿女死亡。刘某杰自杀未遂,经抢救后脱离生命危险。案发前,刘某杰和妻子黄某飞正处在离婚冷静期。案发后,刘某杰因涉嫌故意杀人被当地警方刑事拘留。(详见南方周末报道《一个山歌直播间背后的杀子悲剧》)
该案不公开审理。黄某飞向南方周末记者介绍,开庭当天她并未在庭审现场,从法院工作人员处得知,该案将择期再开庭。
黄某飞听说,开庭时,刘某杰一直在陈述离婚理由,认为是女方出轨在先。黄某飞否认了这一说法,并称警方曾对刘某杰的精神状态进行鉴定,认定为“应激障碍”。
北京安剑律师事务所律师周兆成分析,离婚原因并不会成为命案量刑的依据,同时,如若没有丧失辨认和自控力,应激障碍仍需承担相应刑事责任。
1 离婚原因与量刑幅度
在开庭前,黄某飞接受媒体采访时说,不想再见到孩子父亲,只希望对方得到严惩。
该案没有当庭宣判,法院将择期再开庭。不过,当天庭审结束后,警方找到黄某飞,再次补充了笔录。黄某飞介绍,因为男方在庭审现场,阐述了离婚的理由,认为是女方出轨导致感情破裂。
案发后,男方家属称,两个人存在一些争吵,但都是“夫妻间正常的争执”,坚决否认刘某杰赌博,反而指责儿媳做主播时“不规矩”。在法庭上,刘某杰也重点对离婚理由进行了阐述,认为过错方在女方,是女方在做主播时出轨在先,导致感情破裂。
“说这些没有用,不会影响到量刑。”黄某飞否认出轨,并回应称,刘某杰婚后没几年便不再工作,沉迷于打游戏,后来还参与线上赌博。因长期没有收入找女方要钱,甚至出现伤害孩子的行为,这才是双方走到离婚这一步的真实原因。“下次开庭,我要跟他对质。”
刘某杰和黄某飞于2010年在广东一家电子厂务工时相识,2012年相恋,2014年黄某飞怀孕,同年12月,两人登记结婚。到了2024年,黄某飞回到刘某杰老家凤冈,边带孩子边直播赚钱,每个月有不错的收入。刘某杰则怀疑,妻子干直播后有出轨行为。
黄某飞说,尽管自己极力否认,但是男方家属仍然在网上散布女方出轨的消息,给自己造成困扰。“我就不回应,最后看结果。”
虽怀疑妻子出轨,但男方并无实质性证据。周兆成分析,婚姻中如果出现女方过错,例如出轨,如果符合刑法意义上的被害人过错,可能作为酌定量刑情节,但需满足严格的证据标准和因果关系条件。在杀子这种手段残忍、社会危害性极大的案件中,该情节对量刑的影响通常有限。
周兆成说,法院更可能基于故意杀人罪的基本量刑幅度——十年以上有期徒刑至死刑,结合凶手的认罪态度、悔罪表现等因素综合裁判,婚姻过错仅可能在极个别情况下作为轻微从轻因素被考量。
值得注意的是,该刑案被害人并非黄某飞,而是两个未成年的孩子。
2 应激障碍与刑事责任能力
作案前一天,刘某杰曾带着10岁儿子和7岁女儿外出,先后进行抓娃娃、吃烧烤、玩滑梯等活动,其间拍摄照片发布至短视频平台,并配文“最后的狂欢”。从画面看,孩子表现出正常的开心状态,未察觉父亲的异常意图。
案发当天,刘某杰在家族群发布一千六百余字的遗书,控诉妻子“花痴、物质”,以及“绝情折磨人”,同时表达对孩子的“愧疚”。
黄某飞说,案发后,警方曾出具一份报告,认为刘某杰存在一定程度的“应激障碍”,但这一份报告并不对案情形成影响,男方仍然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
周兆成分析,应激障碍是一类由外部应激事件引发的精神障碍,以情绪失控、行为冲动等为主要表现,核心是认知功能相对完整,与“精神异常”有着显著区别。“精神异常”则是涵盖所有精神疾病的宽泛概念,部分疾病(如精神分裂症)可能伴随幻觉、妄想等严重认知扭曲。
根据刑法第十八条,刑事责任能力的判定关键在于是否能辨认和控制自身行为。本案中,刘某杰虽被认定为应激障碍,但作案前带孩子“最后的狂欢”、留遗书等明确表达动机的行为,表明其对杀害子女的性质和后果有清晰认知,仍能控制自身行为,故具备完全刑事责任能力。
目前,黄某飞已离开凤冈县,并称将来也不愿再回到伤心地。她说,双方至今仍然处于婚姻存续期之内,还没有正式办理离婚;关于本案,她并没有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她在等待再次开庭,等待最后的判决结果。
作者:南方周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