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大衣哥”朱之文被网暴4年案一审宣判。据报道,被告人孙某某犯侮辱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犯诽谤罪被判处拘役4个月,两罪合并被执行有期徒刑6个月。经过八个多月的等待,朱之文终于等来这个令他“非常满意”的判决。
该案之所以持续引发关注,不仅因为原告的公众人物身份,还因为可以鼓励更多遭遇网暴的普通人拿起法律武器维护合法权益。

“大衣哥”朱之文,资料图
让孙某某付出法律代价的,是对他人持续4年之久的恶意侵扰。从2020年到2024年,这名“黑粉”针对朱之文及其家人剪辑了数百条带有侮辱、诽谤内容的视频,播放量最高的一条超20万。“把我的脑袋安到别人身上,在标题上造谣辱骂我……看了视频既愤怒又不解,我不认识她,为什么在网上胡说八道?”无底线的长期恶意攻击,严重干扰了朱之文及家人的正常生活,使其承受难以想象的精神压力和心理创伤。法院对被告人以侮辱罪、诽谤罪两罪并罚作出判决,既是给受害者的公正交代,也为同类恶意网暴案件提供了可借鉴的裁判标尺。
近年来,网络暴力呈愈演愈烈之势。一言不合“开盒挂人”、揪着细节“狂轰滥炸”、借张图片“大造黄谣”、像孙某某一样“脑子一热、一时兴起”,毫无来由对受害者施以言语暴力的荒唐桥段……有人常年笼罩在网暴阴影下不愿参与社交活动,甚至有人被无尽谩骂逼至绝境轻生。朱之文曾感叹:“这种事叫谁也受不了”“要是社会把我的名字忘掉,网上没有朱之文及家人的任何消息,这样的生活是过到天上去了。”将抹去自己的网络印记视作莫大的幸福,足见网暴对个体生活及精神摧残程度之深。
网暴之恶,早已到了严重破坏网络生态、影响公众安全感的地步。刑法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剥夺政治权利;《关于依法惩治网络暴力违法犯罪的指导意见》强调,要重点打击恶意发起者、组织者以及屡教不改者。
“大衣哥”被网暴案一审判决,既是对法律精神的严格践行,对网络风气的坚定矫正,也传递出鲜明的信号:即便网络暴力具有隐蔽性、跨地域性、发布删除速度快等特点,在客观上给司法机关造成了取证难等障碍,但法律机关绝不会因为客观难题而降低责任追溯标准,更不会因为“法不责众”的谬论而妥协放弃。据报道,在2024年办理的8600余起网络暴力案件中,公安机关依法对2500余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行政处罚8500余人。只要触及侮辱谩骂、造谣诽谤、贬损人格等行为禁区,任何一个ID都休想躲在虚拟世界逃避监管视线。
屏幕之后并非法外之地,几句造谣谩骂不是小事,治理网暴关乎民生权益及文明法治社会的建设根基。“审理一案,教育一片”,正如朱之文代理律师所说,只有积极回应、公正审理每一起网暴案件,让网暴者为其言行真正付出法律代价,才能让个案的惩戒效果转化为社会层面的规则意识,从而保护更多网民的人格尊严与合法权益。
来源:北京晚报
作者:中国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