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0日,广东省公安厅官网发布关于确认洪文波、赖仁青见义勇为行为公示,经广东省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调查研究,拟确认洪文波、赖仁青的见义勇为行为符合《广东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条例》第十九条之规定,向洪文波家属颁发一次性抚恤奖金100万元,向赖仁青颁发一次性抚恤奖金40万元,现予以公示。
  
洪文波:凌晨纵身跃下珠江
救落水女子牺牲
洪文波,男,1981年8月生。
  
2025年3月1日凌晨3时40分许,洪文波与朋友在荔湾区沿江西路塔影楼旁边的广场处聊天,突然听见人民桥西引桥一侧传来落水的声音。洪文波看到有一名女子落入水流湍急的珠江中,顺着水流漂到江中,女子不停地挣扎呼救。
他猛地起身,立刻脱下外套和裤子,毫不犹豫纵身跳入水中。初春的珠江水冷得刺骨,他奋力向落水女子游去,待游到落水女子身边时,他紧紧地抱住落水女子,拖着她往码头停放的船只游去。
  
由于距离太远,江水又正值退潮,水流愈发湍急,两人不断被水流冲离岸边,无法接住岸上扔下的救生圈。游了一段距离后,在体力逐渐不支的情况下,他用尽最后一丝力气,把女子推向了码头的船只旁,女子被岸上的群众拉上岸成功获救,而洪文波却因体力耗尽,被江水冲走。经过四天的搜救,其遗体在天字码头水域被发现,洪文波见义勇为不幸牺牲。
同年3月17日,广州市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评定确认洪文波的行为为见义勇为。
赖仁青:忍着胸口剧痛转移村民
赖仁青,男,汉族,现年41岁,韶关市武江区江湾镇人,韶关市公安局武江分局江湾派出所辅警。
2024年4月20日上午9时许,江湾派出所接群众报警称江湾镇主街有房屋被山上倾泻的泥沙推倒。交班后正准备回家的赖仁青听到后,主动与派出所值班民警张某东、辅警赖某利赶往现场处置。此时,通往主街的道路已被齐腰的泥浆淹没,但赖仁青等3人没有犹豫,迅速拿上救援装备,冒着可能发生二次滑坡、塌方的危险,艰难前行。
当来到距现场只有十余米时,大量泥沙、岩石突然从山上倾泻而下,裹挟着停在路边的一辆汽车,径直将赖仁青撞向路边栏杆。栏杆被瞬间撞断,赖仁青摔出路面,掉到河边绿道。
  
赖仁青不顾个人伤势,起身后和张某东、赖某利赶到江湾镇瑶族村,发现周边还有十几名村民尚未安全转移,此时齐胸的泥浆还在上涨,如不及时转移后果不堪设想,赖仁青随后忍着胸口剧痛组织村民转移,并对张万东、赖和利说:“你们先带大家去安全的地方,我没事”,等村民全部安全转移后才由张万东、赖和利护送回派出所。
三天后,在多方救援力量协助下,赖仁青被直升机紧急送往粤北人民医院救治,诊断为右侧第5-8肋骨腋段骨折(经鉴定伤残等级为10级)。同年9月10日,韶关市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评定确认赖仁青的行为为见义勇为。
来源:广州日报,综合广东省公安厅、文明广州、平安韶关等
本期编辑:刘杰、朱田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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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人民日报








